我省召开《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宣传贯彻视频会议
2月2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深入贯彻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推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全面落实,就做好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副省长高兴夫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建平、李卫宁、赵光君、史济锡,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鲁俊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主持会议。省经信厅厅长徐旭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会议主会场
梁黎明在讲话时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是抢占未来发展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各有关机关和组织要深化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贯彻实施《条例》的使命责任,在“两个维护”的大自觉中、在“三个新”的大视野中、在全省数字化“硬核”改革的大战略中、在“一号工程”2.0版的大发展中抓贯彻实施。《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着力提升贯彻实施《条例》的整体效果,注重规划引领,强化基础保障,注重数据管理,推进共享开放,注重数字赋能,提升产业能级,注重整体智治,深化数字治理,注重奖惩并重,增强执法刚性,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协同联动、落实落细法规宣传普及、制度衔接配套、执法工作责任、持续跟踪监督,共同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生动局面,确保《条例》得到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实施。
高兴夫强调,各级政府及部门是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着力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行动自觉,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全面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工作、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清单化明确责任、立体化宣传解读、体系化制订措施,切实提高宣传贯彻《条例》的质量效果。要以《条例》宣贯为契机,聚力推动数字化改革、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奋力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省级有关部门要带头贯彻实施,市、县(市、区)政府要细化落地,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条例》贯彻实施落到实处,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创造更多的标志性成果。
徐旭在表态发言时表示,全省经信系统一定积极履责,乘势而上,全力抓好《条例》宣贯,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全力构建数字经济综合应用系统。深入研讨、广泛宣传、送法上门,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依法建立健全基础性工作机制,依法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为数字经济发展凝聚各方力量。以《条例》实施推动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促进《条例》落地,用《条例》不断强化改革思维,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改革动力。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首次将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基础性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两大支撑和“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大重点,创设了一系列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条例》于2020年12月24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对此作了专门介绍。浙江先行开展数字经济立法的创新实践,为国家和兄弟省份加强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提供了经验借鉴。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人大、政府及相关单位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供稿 | 数字经济处
责编 | 金文
编辑 | 陈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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