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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喊你建言献策啦!

浙江经信 2023-09-24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省经信厅编制了《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更好服务浙江省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反馈意见方式如下

01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在线反馈您的意见。

02

可邮寄纸质反馈意见材料至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无线电管理局。联系人:刘宁;联系电话:0571-87050816。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发展

“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关键历史时期。无线电频谱作为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成为构建全球信息技术、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战略资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战略,扎实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推进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围绕“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总体要求,不断健全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规范频率台站管理,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扎实开展频谱监测,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序推进技术设施建设,创新打造全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深化军民融合服务国防建设。五年累计办理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23951件;规范设台行为,至“十三五”末全省在册无线电台站148.7万台,位居全国第一;推进无线电管理在线审批,发放了全国第一张具备电子签章的无线电台电子执照;在全国率先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售后备案模式,累计备案各类设备216万台;信息和监测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全国领先的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实现超短波监测一体化,全省联网监测站点127个,联网站点规模居全国前列,城市城区固定监测覆盖率相比“十二五”末提升12%;维护电波秩序,查处各类无线电干扰547起;圆满完成G20峰会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任务。无线电管理法制体系更趋完善,管理效能不断提升,无线电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能力显著提升。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发力


围绕我省制造业智能化建设,服务交通、电力、化工、临港工业等重大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积极支持国网浙江电力公司开展230MHz频段载波聚合技术试验;为杭绍、杭海等城际铁路,省海港集团、杭州地铁、温州轨道交通集团、金义东轨道交通集团等企业指配1.8GHz频段专网频率;为杭州地铁、绍兴地铁、杭海城际、宁波舟山港、镇海炼化等企业指配800MHz频段数字集群专用频率。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收回部分闲置频率,进行重新指配,有效提高频率使用率。建立健全频率和干扰协调机制,协调各行业部门用频,确保民航、铁路、气象、公众移动通信等行业的用频安全。助力网络强国在浙江的实践,全力支持我省5G建设,C波段卫星地球站与5G基站干扰协调工作成效显著,完成卫星地球站协调改造599个,助力浙江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及重点乡镇5G全覆盖,杭州成为“5G网络覆盖最佳城市”,有力推动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支撑作用。


(二)“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管理模式,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推进无线电管理数字化,实现了无线电管理在线审批、掌上执法、移动办公,发放了全国第一张具备电子签章的无线电台电子执照、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行政征收全程在线办理;大幅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减少各类申请材料20余项,办理时限平均缩减40%以上,实现了用户“零次跑”目标。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规范设台行为,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台站清查,规范了铁路、司法系统集群无线电台的管理。严格执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制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浙江省“掌上执法”平台、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用频情况即时检查、新设台站现场检查和“双随机”监管工作。推动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系统,率先建立无线电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开展无线电管理领域信用评价,探索实施基于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化监管和服务措施,形成了“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良好监管格局。


(三)法制体系建设成效斐然


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法制体系,出台了我省首部无线电管理行政法规《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结合我省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听证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发布《浙江省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办法》《浙江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浙江省无线电管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行政处罚内部工作制度》《行政强制内部工作程序规定》《罚没、无主物品管理和处置内部工作制度》《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等程序规范;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了杭州萧山、宁波栎社、温州永强、舟山普陀等机场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夯实了保护重点区域、重要业务电磁环境的法制基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的信息公开化。按照“主题鲜明、对象准确、形式多样、效果突出”总体思路,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了社会群体对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


(四)参与社会治理彰显担当作为


认真履行各级反恐怖、反邪教、安全播出等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发挥技术优势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伪基站”案件75起、“黑广播”案件483起。深化航空、铁路专用频率保护长效机制,严格实施高铁在轨巡测、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监测等制度,加强重点区域、重要业务的日常保护性巡测,加大不明信号排查和无线电干扰查处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高考、研究生入学、公务员录用考试、司法考试等重大考试无线电保障109次,查处利用无线电设备考试作弊案件19起,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考试作弊行为。开展全省无线电监测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通过组织联合训练、应急演练和竞赛比武,强化队伍对非法信号和干扰信号的准确迅速识别、定位和排查能力。


(五)技术设施建设展现创新亮点


监测设施建设稳中有进,出台《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实施意见(2018-2020年)》,有序推进“十三五”规划技术设施项目库实施。与省铁塔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广租用站址的技术设施建设新模式。全省技术设施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期间新建固定监测站55个、移动监测站6个、可搬移站16个,现已建成156个固定监测站、24个移动监测站、23个可搬移站,以及网格化监测、空中监测、众包移动监测等新型监测设施构成的省级监测网络,城市城区监测覆盖率由“十二五”末的60%提升至72%,在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浙江省作为试点省份在全国率先开展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并成功搭建了以浙江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为基础,以超短波监测一体化平台和无线电大数据平台为核心,可以为各类业务系统提供开放性业务服务的基于SOA架构的系统平台,有效提升了监测设备联合作业能力,增强了监测数据的分析能力,促进监测数据与各类业务数据深度融合,为无线电监测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G20峰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圆满完成


G20峰会期间,建立健全保障协调机构,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开展电磁环境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和核心区域场馆电磁环境测试,加强频率需求调研和筹集储备,为参会团队、新闻媒体和服务保障单位配置频率,核发执照标签,处置无线电干扰,维护了G20峰会期间良好的电磁环境,圆满完成无线电保障任务。常态化开展世界互联网大会保障工作,建成乌镇无线电监测指挥中心和永久会址分布式监测系统,积极发挥大会保障的年度练兵作用。组织完成党的十九大、建国70周年国庆、第14届FINA世界游泳锦标赛、浙江省第16届运动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厦门金砖会晤、上海进博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相关备降机场、配套活动的无线电保障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省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一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专业性有待加强。二是技术设施使用效果与管理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运维管理意识有待加强,技术设施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无线电管理队伍的人员编制、年龄结构、行政和技术岗位配比、激励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推动产业发展的意识和主动性有待加强,服务企业、引领产业发展的实践经验存在不足。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高水平开启现代化建设的第一个五年。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面临的不确定性和挑战前所未有。“十四五”时期,要深刻认识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使命、新要求和新挑战,把握发展机遇,乘势而上,开拓进取,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一)建设“重要窗口”赋予新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浙江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提出努力建设好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10个重要窗口和13项重大标志性成果。建设“重要窗口”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使命,对无线电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要密切围绕“重要窗口”建设要求,全面布局、开拓创新、统筹部署、周密安排,努力打造无线电管理领域标志性成果。


(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


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成为经济建设的“重要窗口”之一,省政府先后推出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以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举措。无线电频率资源作为重要的稀缺的基础性资源,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服务5G、北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国家低轨通信卫星项目以及建设卫星互联网地面设施,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开拓新空间,是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十四五”时期需要应对的新要求。


(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带来新机遇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强区域合作交流,探索与长三角及周边省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主动服务国家大局,积极担当作为,促进区域无线电管理水平提升,在推动长三角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发展中贡献浙江力量。


(四)无线电技术创新应用带来新挑战


无线电技术已成为信息通信技术中发展最迅速、应用最广泛的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5G及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卫星互联网等一批无线技术应用成果将成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增速器。随着无线电技术应用不断创新发展,频率资源使用向两端延展,低频更低、高频更高,窄带与宽带、独享与共享、大功率与微功率、大型化与小型化微型化并存,亟需创新我省频率资源台站管理方式和技术监管手段,以应对无线电技术发展和应用带来的挑战。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系列指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为总纲领。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 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树立“服务为先,法治为基,监管为本,高效协同”的管理理念,以创新引领无线电管理治理能力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巩固无线电管理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质量发展和国防建设的服务支撑作用,增强监管和服务能力,提高频谱使用效益,加大电波秩序维护力度,保障无线电安全,推进无线电相关产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贡献浙江智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把握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战略方向,紧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优化频谱资源配置,主动服务我省战略大局和产业发展。


坚持依法治理。牢固树立无线电管理法治意识,不断完善我省无线电管理法制体系,规范开展频率台站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无线电管理治理效能的提升。


坚持安全有序。履行电波卫士职责,树立电磁空间安全理念,强化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强电波秩序维护,营造良好的电磁环境。


坚持军民融合。发挥地域、人才、装备优势,抓住改革契机,借势借力,深入推进无线电管理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提升无线电管理能力水平。


坚持创新引领。以创新理念推动管理模式转变,在频率资源管理、治理能效、技术体系、人才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走在前列。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省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管理法治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电波秩序维护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支撑手段更加智能高效,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破,长三角合作联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无线电管理标志性成果。


频谱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初步形成频谱资源全流程管理机制,提高频谱资源利用效率,频率资源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效果进一步凸显,助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频率资源配置方式取得新突破,频率资源价值得到更大发挥。


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初步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服务品牌,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法治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持续完善无线电管理法制体系,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治理更加精准有效,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电波秩序更加安全有序。建成科学规范的无线电监测工作体系,打造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无线电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圆满完成第19届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技术支撑更加智能完善。多类型技术设施合理布局、灵活组合、互为补充的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支撑体系基本形成。监测数据分析挖掘能力显著提升,对行政管理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凸显,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水平继续走在前列。 


人才队伍建设更加优化。无线电管理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激励机制更加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人才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长三角合作更加联动协同。推动形成区域无线电管理协同机制,频率协调、安全保障等协作水平不断提升,合作交流不断深入,长三角区域资源共享机制初步形成。


无线电产业发展取得创新突破。无线电管理赋能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无线电产学研相关要素聚集,探索建立无线电产业发展联盟,试点建设无线电产业孵化基地,构建良好的无线电产业生态,促进全省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任务和工程


(一) 强化频谱管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善频谱资源要素保障机制。根据用户特点,建立频率资源保障等级,统筹配置频率资源。重点保障民航、铁路、港口、电力、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积极支持第19届亚运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保障频率需求;主动服务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卫星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做好5G公众移动通信的干扰协调,全力服务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研究探索基于行业应用、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无线专网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试验用频申请,促进无线新技术新业务发展。


建立频谱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全面梳理频谱资源的使用情况,完善频率资源使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推动评价结果与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资源市场化配置相结合,建立频谱资源“分配、使用、评价、监管、回收、再分配”的高效循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频谱资源利用效率。


优化频谱资源配置和供给方式。探索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频谱管理方式,开展频率动态配置。对具备市场化条件的频率,探索采用拍卖、招标等市场化方式进行配置,引导用户参与频谱资源分配,提升频率资源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探索创新频占费计收方式,鼓励新技术新业务发展。研究建立频谱资源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体系,试点开展频谱资源利用价值评价。


专栏1 频谱资源全流程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频谱资源全流程管理系统。基于现有的一体化平台及频率台站数据库,建设覆盖频谱资源从规划、许可、评估、回收全流程监管系统。实现全省频谱资源状态可视化,分析呈现频谱资源(主要包括:230MHz/800MHz/1.4GHz/1.8GHz频率、微波接力频率、150/400M频段超短波对讲系统频率以及5G通信频率等)的规划总带宽、已许可总带宽、分行业频率许可和应用情况,全面掌握全省频谱资源状态。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围绕资源宏观分析、频率规划和许可、频率使用率、频谱经济等内容,从频段、无线电业务、技术应用等多个维度实现频率资源管理的分析展示。通过频谱资源全流程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反映频谱资源的供给和使用情况,为资源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二) 依法简政放权,提升无线电管理服务水平


强化改革引领,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完善各类无线电许可事项“一次受理,集成办理”的服务机制。根据推进数字型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原则,加大无线电网上办事系统升级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无线电管理相关业务,推动实现无线电管理事项“智能秒办”,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推进线上办理的同时兼顾线下办理,满足不同用户需求,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强化台站管理,提升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加强无线电台站日常监管,强化与公众通信运营商基站数据交互,探索与民航、铁路、广电、公安等行业部门无线电台站数据融合,充分利用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进一步完善台站数据库,提升数据质量。构建由“双随机”监管抽查、重要业务即时检查、重点台站专项检查和新设台站现场核查组成的全方位、多环节监管体系,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民航、铁路、气象、卫星测控等重要无线电台站的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落实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扎实推进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将监管从销售环节向生产环节延伸,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理。


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推广无线电管理服务热线电话的应用,为用户提供频率、台站相关业务指导和咨询。做好信息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提供行政许可到期提示服务。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服务满意度测评机制,持续提升无线电管理政务服务质量。


专栏2 重点无线电固定台站智慧监管试点工程


数据采集与传输。探索在重点固定台站安装电子技术监控设备,采集固定台站的频率、电平、频谱、占用度等数据,实时记录固定台站的使用情况和射频参数,实现对固定台站的全时段监管。数据通过公众(移动)通信网、物联网等上传至一体化云平台。


数据分析和监管。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掌握固定台站的使用情况和射频质量。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有效引导监管方向。通过数据比对、模型测算,及时发现各种设备故障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为实施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提供有力支撑,提高日常监管效能。


运营商台站数据交换系统。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与移动、电信、联通、铁塔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管系统对接,实现台站数据自动交换,建立高效管理精准服务机制。


(三) 严格法制监管,助力无线电管理效能提升


加强制度供给,完善《条例》及其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研究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法制供给需求,协调相关部门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为“重要窗口”建设过程中的无线电管理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完善《条例》配套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征收、技术取证等规范性文件。


严格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明确监督检查要求,编制行政处罚规范手册,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无线电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等行为,开展治理非法设台专项行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充分运用督查结果,提高检查成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无线电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信用数据来源,探索无线电管理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依托浙江企业码平台,探索“企业码+监管”模式,精准跟踪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和销售企业信息,提升对企业服务与监管能力。


创新宣传模式,提升普法质效。坚持线上与线下宣传、集中普法与日常宣传、宣传教育与严格治理相结合,不断丰富宣传普法活动,推进普法方式多样化,拓宽普法覆盖范围,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面向重点单位、企业、用户,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探索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法治宣传新模式。


专栏3 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程


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以“整体智治”理念,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统筹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与公检法等机构形成打击合力,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就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移送涉刑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开展共同培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无线电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围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更好发挥政执法在无线电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执法相关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无线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案件受理和移送、执法考核与监督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制度体系,全面实现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演练活动。强化文明执法,注重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执法规范等执法细节。完善执法程序,切实做好执法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条文准确、制作法律文书规范。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更新完善执法装备,加强执法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实现与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共用,提升执法工作效率。


提升执法效果。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法律顾问机制,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配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立法起草、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行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证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 发挥技术优势,筑起无线电安全保护屏障


提升无线电监测水平。加强对已设台(站)发射参数符合性测试的常态化监测工作,及时查处影响在用无线电业务(系统)的有害干扰。完善航空、铁路等重要行业的无线电频率保护长效机制,做好航空及铁路等专用频率安全保障工作。优化无线电监测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监测工作制度,按照频段、业务等不同维度,编制全省无线电频率资源使用率报告。探索新型监测模式,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作用,完善常态化固定监测、移动众包路测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的日常监测体系。


打造高效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推动应急处置工作标准化,规范处置程序及要求,提升应急响应时效。完善全省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和管制预案。定期组织全省、片区性无线电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实战化训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执行能力。健全与有关部门协同机制,增强处置无线电突发事件的部门联合作战能力。


强化无线电安全保障。全力完成第19届亚运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及“两会”等重要时段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加大对涉及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无线电业务保护力度。履行相关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做好重要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


专栏4 2022年杭州亚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工程


工作机制建设。成立亚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保障团队,统筹部署相关工作。制定《2022年杭州亚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总体工作方案》《2022年杭州亚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等专项方案。成立亚运会无线电安全管控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实施频率许可、台站管理、设备检测和电磁环境测试等工作。在开闭幕式重点场馆周边开展电磁环境测试专项行动,净化治理赛区电磁环境。


技术设施建设。提前谋划设施建设,计划在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等市新建/升级固定监测站,部署快速节点监测设施,在一体化平台建设亚运会无线电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改造省无线电指挥控制中心,适应以亚运会赛事保障为代表的重大活动保障需求。


(五) 坚持创新突破,构建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


完善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坚持“一网一平台一体系”体系架构,建设无线电监测设施强基工程,通过新增监测设施或升级已有监测设施,形成固定、移动、可搬移、便携式等组成的灵活组合、互为补充的监测网,有效提升监测网覆盖能力和感知能力。进一步扩大众包智能移动监测覆盖范围,在部分区域试点全域覆盖。进一步探索空中、水上、铁路和星地联合等新型监测技术,不断提高监测覆盖范围,监测灵敏度和测向定位精度等,为无线电管理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完善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继续建设完善全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在与国家一体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实现各类固定及移动监测设施全接入,不断完善基础平台模块,优化部署方式。推进“云计算+边缘计算”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持续升级优化大数据平台,对无线电管理各类数据进行整合,推动各类业务数据集中、高效、智能处理。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及信息网络安全环境建设,提高网络安全,确保平台安全运行。


强化数据要素赋能作用。强化智能化无线电管理应用建设,利用监测数据高效支撑频率台站管理、无线电干扰查处、无线电行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工作,促进相关业务协同开展。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在“平台+数据”基础上利用大数据进行管理创新应用研究,形成以数据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


强化设施使用和运维管理。编制技术设施规范化操作手册,规范设备使用要求,加强日常使用管理,提升无线电技术设备使用效能。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技术设施的巡检要求、维护要求、维修标准,优化运维流程,进一步健全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体系。建设运维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运维信息化水平。加强对运维服务外包工作的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专栏5 无线电监测设施强基工程


监测网能力提升项目。通过新建或更新多种类型监测设施,提升“时域、空域、频域、调制域”全域覆盖能力,加强对重要区域、重要业务、重大活动等重点覆盖能力,具备对瞬时、宽带、微弱、同频多信号的深度覆盖能力。


项目实施后,已有监测网络覆盖盲区得到有效补充,全省行政区县实现100%覆盖,重点场景监测覆盖能力达到国家相关要求。遵循《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推进全省既有监测设施的升级更新工作,固定监测站监测频段上限在6GHz以上的占比达到60%以上,移动监测站监测频段上限在18GHz以上的站点占比达到50%以上。重点区域、重要场景对微弱信号、宽带信号(5G、雷达脉冲信号等)、瞬发信号(跳频信号、突发信号等)、同频多信号监测定位能力和定位精度实现有效提升。具备短波、卫星信号的地面干扰逼近查找能力。


专栏6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建设工程(2021-2025)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升级。根据我省实际管理需求,升级一体化基础平台,叠加新功能模块,推进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迭代升级。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按照政务服务2.0要求,完成无线电管理网上办事系统相关功能的升级改造,实现无线电管理网上办事系统、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融入省政务服务网,建成浙江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大数据中心建设。对我省已有无线电管理大数据平台进行升级,在数据交换、数据加工、数据质量、数据分析等方面进行完善。根据国家频率台站、监测检测等数据标准规范修订情况,对我省相关业务数据库进行升级,建立和完善电磁环境数据库、台站数据库、生产销售设备数据库。充分发挥云平台架构优势,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云计算+边缘计算”体系建设。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选取部分监测站点布设“边缘计算”数据采集及处理模块,减少省级中心计算存储压力及传输链路负荷,实现业务数据高效、智能处理。


信息安全提升。在省内实现平台分布式部署,实现基础平台和管控系统负载均衡和双活数据中心,提升平台灾备能力,探索建设跨省域灾备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在省级核心机房和重要监测设施前端构建网络安全基础防护能力,防止信息被篡改、伪造和泄露,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专栏7 智能化无线电管理应用建设工程


智能化无线电管理应用建设。按照“基础平台+业务应用”“先基础平台,后业务应用”的核心思路,完善无线电监测系统,提升无线电信号截获、分析识别、解调解码、自动分类等能力;加强频率管理、台站管理、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保障等应用系统建设,提升无线电管理工作支撑能力;完善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运行维护系统、决策及可视化系统等辅助类应用系统,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建设过程中,通过一体化基础平台调用已有服务和资源,避免重复开发和功能捆绑等现象的发生。


(六) 探索合作模式,推进无线电管理协同发展


统筹全省行业系统无线电管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公安、安全、司法、交通(民航、铁路、海事)、广电、人防、气象等部门以及公众移动通信、轨道交通、电力、石化等行业的无线电管理相关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在频率台站使用,干扰保护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提升系统、行业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发挥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业无线电管理中的协助配合和统筹协调作用,共同建立针对行业的无线电干扰风险、法律风险预警及发布机制,提升联合执法的频度和力度。会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建筑、物业、宾馆等行业使用无线电设备的管理。探索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推进设施共建共享。探索与公安、民航、铁路、广电等行业部门建立无线电管理数据融合共享实现路径,加强数据关联分析,充分发挥数据价值。


推进无线电管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研讨区域无线电管理面临的关键性问题。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响应协同需求。健全完善长三角协作联动机制,为常态化开展区域无线电频率协调、干扰查处、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奠定基础。探索建立长三角联合研究机制,每年根据实际需求研究确定课题,采用一方牵头,多方参与,成果共享方式开展研究,不断推进研究合作深入化。推动定期组织长三角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推进长三角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基础平台级互联互通、监测设施共享,检测能力互补,探索研究区域覆盖监测设施建设整体规划,深化区域无线电管理合作交流,相互吸取先进经验,打造长三角区域合作样板区。


加强与周边及其他兄弟省市无线电管理交流与合作。在长三角省市合作的基础上,推进与周边及其他兄弟省市的合作与交流。推进一体平台数据及应用共享,联合开展训练演练和技术交流。共同推进重大活动的无线电保障工作。


(七) 创新管理实践,推动无线电产业集聚发展


做好无线电相关产业研究。深入研究无线电相关产业的内涵与外延,开展无线电产业基础性研究,率先提出无线电产业概念。依托“企业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等信息资源,掌握我省无线电相关企业的基数,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对我省无线电相关产业的分布、现状、优势和短板进行调查研究,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无线电相关产业分类目录。围绕产业发展、企业服务、要素保障等,开展精准调研,加快形成无线电产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对全省无线电产业发展态势和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


赋能无线电产业发展。发挥管理、技术优势,引导产业发展。整合强化全省检测能力,制作无线电检测能力分布图。依托“企业码”、无线电管理检测实验室,建立无线电产业检测服务平台,高效对接经济社会无线电相关检测需求。结合无线电管理创新,在频率指配、试验网建设等方面向企业给予支持,服务杭、宁、温、绍、嘉、湖等地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结合无线电管理信息化智能化需求,加强与企业合作研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品,向国家争取应用试点,推广浙江模式。


构建无线电相关产业生态。加快制定无线电产业发展相关指导意见,出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动成立浙江省无线电产业联盟,引进培育一批行业领域优秀企业,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助、共同发展。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积极接洽、引导产学研用联动,推动高新技术需求与供给对接,形成产业生态。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国家相关产业标准、技术标准制定。以新技术新应用交流为牵引,为全国无线电产业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打造一个产业交流平台。


建设产业孵化基地。推动无线电产业园区建设,建立重点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行业企业等集聚的产业园区,助推社会资本投向园区内创新型企业及本土成长型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创新孵化基地,支持招商引资、研发创新、生产制造、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政策在基地率先落地生效,打造无线电产业高地。


专栏8 衢州无线电产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


加强规划引导。加强对衢州无线电产业聚集发展的规划引导,统筹规划产业集群布局,结合衢州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的发展定位和数字经济飞地模式,科学定位产业聚集区功能,形成具有衢州特色的产业集群产业格局。


加强政策扶持。建立省市校三方推进机制,组建产业孵化基地理事会,定期对接、磋商,推进出台一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量身定制的产业扶持政策。


打造产业载体。推动中国电子科技大学在衢州设立无线电国家重点实验室,搭建无线电技术研发创新载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无线电产业动态监测平台,举办数字经济发展论坛,积极对接中国无线电大会,打造不同形式的产业载体。


支持重点项目。鼓励无线电企业结合供应链、产业链建设新项目和技改项目,支持本地无线电企业开展对外合作。积极布局智慧新城、电子科大产业园的智慧交通、智慧楼宇等无线电创新应用项目,加大企业采用无线电技术的奖补力度。


专栏9  车联网产业发展助力工程


推进智能网联通信网络建设。支持相关企业申请试用5.9GHz频段车联网专用频率,在重点区域部署C-V2X网络,推动C-V2X网络在重点城市基本覆盖。


争取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选取杭州未来科技城、萧山区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示范区,探索建设传感器等新型监测设施,加强对车联网无线电干扰的保护,为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提供良好的电磁环境保障。


探索车联网测试服务。以杭州、德清县为试点,利用现有无线电检测基础,积极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及相关产品检验技术、检验方法的研究,为搭建第三方测试服务机构协作交流平台贡献无线电管理力量。


(八) 激发人才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优化队伍结构。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发挥统筹优势,激活整合红利。建立人才分析机制,动态分析人员状况。树立正确考核导向,深化考核结果运用。统筹考虑人才队伍发展方向,严把选人用人关键关口,完善上挂下派、横向交流、机制,建立转任机制,好中选优促进编制补充和人员流动,发挥轮岗交流的培养和示范作用。


构建培养体系。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无线电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将新进人员培训、岗位入职培训、年度集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综合运用内练外赛、演练培训、新老传带等各种方式,培养一专多能人才。激发队伍创造性张力,围绕管理围绕产业围绕大局要求持续加强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建设,逐步形成人才优选人才培育和人才输送的良性循环,系统性提升全省无线电管理队伍综合能力。


扩宽发展路径。根据职务职级并行情况,探索推动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并行机制,设置不同渠道晋升标准,并建立配套机制,打破不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同质化。探索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树立行业技术带头人,激活干部活力,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提升人员能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无线大讲堂”“无线微课堂”活动,充分利用专业学习平台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持续抓好业务培训和演练。采用“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学习全国无线电管理先进经验。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展无线电管理相关领域课题研究,形成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并做好应用推广。


专栏10 “五大能力”提升工程


政治能力提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辅导、集中交流、专题研修等灵活多样方式,提升政治理论能力。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刻认识“三地一窗口”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使命担当。


业务能力提升。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频率管理、台站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专班,发挥专班专攻难点、专解难题的作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无线大讲堂”“无线微课堂”活动,充分利用专业学习平台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持续抓好业务培训和演练。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形成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并做好应用推广。积极参与国家政策、规划和标准制订工作,在国家层面发出更多浙江声音。


服务能力提升。着眼于“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强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重大战略发展领域无线电频率储备、配置和监管,服务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民航、铁路、地铁、港口、电力等重大项目提供无线电管理全周期集成化服务,支撑重大项目建设。履行预备役频管部队职责,服务国防建设。强化无线电管理服务意识,建立重点突出、服务精准、高效便捷、用户满意的无线电管理优质服务体系,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应急能力提升。按照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搭建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及任务分工,完善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重要业务无线电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坚持依法履职,强化预案执行,确保处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


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紧跟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发展趋势,加强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提升设施使用能力和运行维护水平,满足新时期无线电管理发展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 提高政治站位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牢记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三地一窗口”使命担当,全面落实具有先行示范效应的工作举措。加强无线电管理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点,发挥巡察和审计的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 加强组织协调


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成立规划推进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规划实施,建立例会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点事项。根据专项和应急工作,适时组建专项工作组,推进相关工作。协调县区市政府,明确协助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部门,强化与军队、公安、安全、广电、市场监管、民航、铁路、海事、气象、通管等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部门和行业系统的无线电管理相关内设机构及联络人员,形成规范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周边省份的沟通协调,稳步落实区域协同发展目标和任务,共同推进长三角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建设。


(三) 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与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沟通,争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我省无线电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无线电产业,用足用好现有产业扶持政策,探索制定无线电产业发展惠企政策。


(四) 强化监督评估


合理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建立规划实施督查机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敦促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对重点工程进行监测分析和动态评估,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进重点工程实施。


(五) 注重制度执行


加强制度建设,总结提炼实际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上升固化为工作制度。内部工作制度和外部监管制度同步推进。加快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逐步形成科学、可行、管用的制度体系。狠抓制度执行,对照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每年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和监督抽查,制度执行抽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


(六) 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推进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完善宣传体系,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统筹谋划好“世界无线电日”“无线电管理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让社会公众了解无线电,消除对无线电设施的恐惧心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扩大行业影响力,全力营造有利于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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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无线电管理局

责编 | 金文

编辑 | 郑钧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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