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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名单公布
为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根据国家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工作部署和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县(市、区)推荐、专家部门联审及公示,确定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个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名单、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名单,现予以公布。
重视指导服务工作
各地要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的指导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持续开展能源消费、资源利用、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绿色化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工厂持续强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能力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园区和企业按年度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
强化各项政策衔接
各地要加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培育与相关政策的衔接,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要素保障、银行信贷等方面强化支持,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实行名单动态管理
各地要坚持标准和质量意识,加强监督和管理,省里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再符合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要求的,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瞒报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认定。
分级推进创建工作
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级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创建参与率,逐步形成国家和省、市、县联动的分级创建体系。
供稿 | 绿色制造与新能源产业处
责编 | 朱琼瑜
编辑 | 陈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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