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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7月10日截止】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启动

浙江经信 2023-09-2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根据工信部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贸易型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


02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


2. 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 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 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 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 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03

组织实施

(一)各市经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内申报工作。


(二)各地市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



04

其他事项


  1. 省经信厅将审核各市报送的申报材料,确定上报名单。由工信部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入围产品并向社会公示。


  2. 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


  3. 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


  联系人:陈政     

  联系方式:0571-87058224,13695786026

 

  附件:1. 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

  2. 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供稿 | 消费品工业处(生物医药产业处)
责编 | 朱琼瑜编辑 | 吴夏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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