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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能否进小区?清远一小区做法受好评

清远日报
2024-10-10

“你看这个红彤彤的灭火器,还真像一个个红灯笼。”


近日,清城区凤城郦都北区的居民发现,自家楼下架空层和室外集中充电棚挂起了“红灯笼”。一辆辆电动车整齐停放,充电桩上指示灯不停闪烁,上方的悬挂式灭火器和喷淋系统随时监测着意外情况。


站在经消防设施改造后重新投入使用的架空层前,凤城郦都居民杨阿姨竖起了大拇指:“架空层消防设施升级后,我们的电动车终于可以从小区外面又停回了自家楼下,安全又方便。”


凤城郦都小区利用闲置空地建设室外集中充电棚。清远日报记者 邱炜民 摄


目前,清远各县(市、区正在推动停止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使用和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


一边要消除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

一边是小区外围充电桩不够、

车棚太远下雨不方便等问题

电动车如何在小区内“安家”?

清城区凤城郦都小区

给全市小区提供了一份解决样本


凤城郦都小区规划总户数共3994户,目前已交付2660户,实际入住户数约1900户。根据小区物业公司公元物业统计,凤城郦都小区内电动车约590台。原电动车主要停放在楼栋架空层、大堂出入口、园区人行通道等场所。


“当初根据要求建设充电场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集中建设充电桩涉及占用小区绿化面积,部分业主不认可。而且建设充电桩非规划性的配套设施,大额的资金来源是一大难题。”公元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经过调研后对业主发出选址及改造的意见征询通知,并决定利用小区公共收益在小区内闲置空地、雨天容易积水滋生蚊虫绿化空地等区域建设五座电动车充电棚,尽量不影响业主原有公共活动空间。


最终,通过征询业主意见并表决后,五座电动车充电棚利用小区公共收益共耗资约34万元建成,业主不用掏一分钱便让自己的电动车能重新在小区内安全“安家”。目前,小区内新建的充电棚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重新投入使用


凤城郦都电动车充电设施附近配有消防设施。清远日报记者 邱炜民 摄


“现在我的电动车都放在车棚里,离我家楼栋入口就几步路的距离,也没有影响我们日常活动休闲空间。”小区居民孙先生说,原来因为没有集中充电的防雨棚,很多居民基本都是把电动车停在小区道路两旁或是楼栋门口,现在集中充电统一管理后既方便又安全。

修车棚安充电桩是凤城郦都让电动车“安家”的第一步,该小区物业随后还对小区内六栋楼进行架空层消防改造,通过完善消防安全分隔、设置专用充电设施、加装喷淋系统等措施,让居民的电动车能重回架空层停放,也解决了充电棚不足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六栋架空层消防设施改造共花费了公共收益3万多元,而经改造后的架空层都安装有喷淋系统或一款类似“红灯笼”的悬挂式灭火器,该灭火器由罐体、感温玻璃喷头、压力指示器等组成,罐体内装有干粉灭火剂,启动温度为68℃,一旦有电动自行车自燃,罐内的干粉灭火器就会自动灭火。与手持式灭火器相比,可以有效解决居民有了灭火器却不会正确使用的难题。


凤城郦都小区架空层经改造后电动车重回架空层。清远日报记者 邱炜民 摄


据公元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凤城郦都还会继续对现有区域进行新建充电棚和架空层消防改造,并提前对新交付区域的电动车停放、充电设备设施配建规划考虑,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会加强小区现有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及场所的巡查、管理,作为小区安全管理日常重点工作之一,加强小区电动车停放管控,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441个物业小区建设了18168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但电动车充电设施仍不能满足市民需求。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8月初联合印发《清远市既有物业服务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工作指引》,指导既有物业服务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工作,并明确了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或征得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或将架空层改造成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详情点击查看>>事关小区电动车充电停放!清远两部门联合发布



采写:何帆 实习生 刘滨

编辑:田芳

校对:吴婷婷

编审:沈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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