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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九江行动今天启动,19项重大专项行动护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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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健康九江行动启动仪式在濂溪区南山公园举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谢来发出席启动仪式。



上午九点五十分,谢来发与副市长李军共同开启健康九江行动启动球。



李军指出

受谢来发委托,李军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健康九江行动是我市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实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健康九江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健康九江行动的具体要求上来,进一步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强化考核调度,强化行动实效,积极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支持、个人负责”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要互融互促,推动健康九江行动落地见效。当前,要以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以“防疫有我、爱我同行”为主题,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全力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助力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共建共享,积极倡导全民主动参与,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为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市政府秘书长鲍成庚主持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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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全民参与 践行健康理念


根据《健康九江2030规划纲要》,我市将加快推动从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全面实施健康九江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在健康九江行动启动仪式现场,主办方通过播放《健康九江 即刻行动》宣传片、宣读健康九江行动倡议书、为宣传推广大使颁发聘书等方式,号召全民积极参与健康九江行动,做文明健康生活的引导者、参与者、传播者。



【健康九江行动宣传推广大使 谈瑞娟】


我自己也是积极向上的,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行为,我就希望以我健康的理念和热情带动我们身边的周围的朋友。


【市卫健委健康教育中心科员 柳高翔】


我们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合理膳食行动”等19项重大专项行动,对照任务目标,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健康九江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增强自我主动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完善市、县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强健康知识普及的科学性、权威性。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功能。鼓励全市各级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

全面推动落实《江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为一般人群、贫困人群、特定人群(孕妇、学生、老年人等)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与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活动。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落实国家盐、油、糖包装标准要求,引导居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落实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做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康活动体系。办好一批群众性品牌赛事,加强全民健身与重大体育赛事有效衔接。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体医结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1%和92.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各类卫生健康机构提供戒烟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宣传引导,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价格调节、法律法规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烟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切实加强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大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大中小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身心健康。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不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推进健康城市、健康镇村建设。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无害化处理,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实施更大力度的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升,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健全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治未病中心(科),为居民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充分挖掘我市中华杏林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和普及中医药文化。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推广和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化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重点人群中的推广应用,推进中医临床专科(专病)高质量发展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攻关。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网络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丰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落实农村妇女和城镇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与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局牵头,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口腔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包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体系,加强社区托养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深化医养结合,增强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和服务质量,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老年医学学科体系建设。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探索建立退役军人中的老年人群体社会关爱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宣传和筛查,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完善城乡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能力。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诊疗、救治等服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效果和救治成功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癌症防治行动。

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加强肺癌、肝癌、胃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等高发癌症防治知识宣传,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提升肿瘤防治水平。完善癌症患者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向居民提供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糖尿病防治行动。

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及乡村糖尿病检测能力,不断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饮食控制、运动促进等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碘缺乏病、疟疾、丝虫病等地方病防治服务能力与监测体系建设,着力落实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措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策略和降氟改水、改炉(灶)措施,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探索优化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和监管目录。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康信息化推进行动。

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建立和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开放共享,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并更好服务社会。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满足群众多元服务需求。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对健康信息化服务的感受度持续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信息办牵头,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充分利用我市山水、温泉、中医药等独特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康体旅游、健康食品、养生养老、健康管理等领域,推动形成特色鲜明、产品丰富、布局合理的大健康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加强医药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九江道地药材种养植基地建设,做强做优做大中医药产业,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食品等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推动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一批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优化多元办医格局,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培育社会办医品牌,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健康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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