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禁补令”,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月费用

9蛋 芥末堆看教育 2018-10-28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作者|芥末堆 9蛋

排版|芥末堆 空缺


芥末堆8月22日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行为、日常监管等作出具体规定。


相比四部委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及各地随后出台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意见》给出的规定更为详尽。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强调规范收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应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此后“一次报三年课,报得越多越便宜”的营销方式或将成为过去。


具体来看,《意见》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 规范收费管理。《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


  • 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境外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临时报告等信息,应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应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


  • 规范师资条件。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据了解,该意见可追溯到今年2月,四部委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将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及竞赛活动的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拉网式摸底排查,进行严格规范整顿,并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


随后,各地陆续分三阶段对开展学科类培训及竞赛活动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治: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第二阶段,集中整改;第三阶段,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在过往整治行动中,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一直是关注重点。此外,在减负大背景下,整治行动对开展学科类及竞赛相关的培训机构给出了一系列禁令,如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等。


值得注意的是,或受《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影响,截至今日,在美国上市的新东方、好未来、朴新教育、精锐教育等校外培训辅导企业股价大跌。今天凌晨,新东方以79.05美元报收,下跌7.01美元,跌幅达到8.15%;好未来则以30.95美元报收,下跌1.69美元,跌幅也达到5.18%。港股教育公司同样普遍下跌。


此次堪称史上最严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将促进教培行业合规化,随着规定不断细化,政策监管趋严,规范自身行为或将成为教育行业的共识。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原文



本文作者:9蛋

芥末堆 记者

正活在梦想之中的教育记者皮卡然!

RECOMMENDATION

推荐阅读

点击下列关键词阅读


银龄计划

明星代言

为国生娃

教育新零售

港股教育板

解读送审稿

GET2018

教育 + AI

投资弯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