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措施齐发力!省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来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药监办〔2019〕131号
省局相关处室、各检查分局、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我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持续提升我省药品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01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到2019年12月底,基本建立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至2020年12月底,全面对应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明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02
工作措施
(一)建立评价机制。对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公共服务事项以及12345热线办理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建立以企业群众办事服务评价为主、调查暗访评价为补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制度,着力提升线上办事服务效率、办事便捷度、平台操作性和线下办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各业务处、各检查分局、审评中心)
2
(二)夯实评价基础。推进药品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药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药品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夯实评价基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各业务处)
3
(三)“差评”问题处置。按照全省线上线下服务评价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完善“好差评”服务功能和渠道,让企业和群众成为药品政务服务的评价主体,着力对企业群众办事集中反映的举报投诉、“差评”问题、舆情热点开展调查处置。对“差评”中需要立行立改存在的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短时间内解决的,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回复;对已办结的“差评”问题,开展电话回访、复核和满意度测评,确保回复率达100%、回访率达100%。(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处、各业务处、各检查分局)
4
(四)评价结果运用。强化“好评”激励,将综合评价情况作为单位、部门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差评”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03
工作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对照省政府目标考核“好差评”工作要求,建立“好差评”评价、核查、整改、回访、监督、问责全流程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分析评价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019年12月底前,运用好差评插件,将评价数据汇聚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确保“好差评”统计分析结果原则上自动生成、不可更改、企业群众个人信息不受侵犯,促进提升药品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我省药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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