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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贺震:只有行动,才会结出美丽硕果

贺震 环境保护 2021-04-15


       

每个人都愿意在美好的生态环境中安居乐业,谁也不想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中。但美好的生态环境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需要我们共同建设。只有共建,才能共享。共建不能只喊在嘴上,必须付诸行动。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进一步转化为行动自觉”。俗话说,心动不如行动。只有行动,才会结出硕果。


如何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转化为行动自觉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绿色发展由理念变为行动。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作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首先必须改变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从源头上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相适应,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绿色消费由理念变为行动。一方面,要继续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提倡节约型消费、可持续消费,大力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大力反对自私的享乐观和挥霍铺张、浮华摆阔等消费行为。另一方面,还要在价格政策引导、行政强制约束等方面有所作为。从这些年的实践看,没有约束与强制的倡导和反对,对一些人,特别是“不差钱的”那部分人,往往是无力的,并没有什么效果。比如,有些人,明明垃圾分类的宣传栏、分类垃圾桶就在他眼前,他就是无视,就是要把垃圾混在一起扔,有的还扔在垃圾桶外边。对这种情况,就必须辅之以外部的约束和强制力。否则,这部分人永远不可能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其实,绝大部分绿色消费、绿色生活行为,并不需要额外的资金和时间投入,只要生活中注意一下就能做到。


把珍爱自然由理念变为行动。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但是,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造成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之间的对立,让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长期大行其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珍爱自然由理念变为行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键要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切入点,建立起“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桥梁,彻底改变人向自然的无度索取,建立自然生态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动态平衡。要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尽可能保护自然的原生性,保护生物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要保持对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的高压态势。



作 者

贺震: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智库)特邀研究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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