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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4月24日起公安部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2017-04-24 出入境管理局 济南公安



       为进一步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自4月24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


        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


        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


责编: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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