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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关于10个社会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23日,重庆市社保局归纳总结了大家今年最关心的十个问题,为你一次性解答!

一、问:马上要60岁了,买的职工养老保险还没缴满15年,该怎么办?
答: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自愿选择延长缴费。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保缴费的人员,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不愿延长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领取待遇。本人不愿延长缴费,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途想缴高一点的档次,还能变更吗?
答:
可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的,参保档次可随时变更。
✦若当年未缴费,档次变更后即时生效;
✦若当年已缴费,档次变更后次年生效。
第二年参保人按照变更后的缴费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即可。
三、问:社保每多缴5年/10年/15年,养老金就提升一个档次?
答:
这是不对的,领取养老金没有“档次”这一说法,退休时并不仅仅是根据缴费年限来计算养老金。养老金的高低主要受到参保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基数)、退休时养老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因素影响,并与之成正相关。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以月为单位计算,同时养老金也是按照统一公式计算,没有“缴满几年,就升一档次”的说法。
四、问: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有差别吗?
答:
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全市统一。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与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缴费标准、缴费年限长短、退休时的年龄等有关,与以个人身份或者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无关。
五、问: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呢?
答:
参保人在达到领取养老待遇条件前,不能提前支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只有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才可以: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
六、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可以互相转接吗?
答:
先后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当你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转接”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待条件时,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注意: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申请办理“转接”手续。
七、问:辗转在多地工作,有必要每次都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吗?
答:
如果将继续在不同城市工作,不必每次工作地变动都转移一次养老保险关系,建议在将来临近退休时,将在各个城市的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归集到确定好的退休地,再在退休地领取养老金。
同时,确定退休地需要符合政策规定,不是想在哪里退休就在哪里退休。具体规定→工作地频繁更换,我的养老保险必须跟着转?
八、问:上班时不幸受伤,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后面要怎样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答: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其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已认定为工伤,且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参保地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最后,申请工伤待遇支付。
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九、问: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谁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答: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问:新办的社保卡刚拿到手,用之前该怎么去激活呢?
答:
社保卡同时具有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社保卡,收到卡片后可通过申领社保卡的APP进行线上激活;线下办理的社保卡其社保功能自领卡之日起自动激活。
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应遵循卡片对应合作银行的相关规定激活。一般情况下,持卡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的任一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来源“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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