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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小区里的民宿合法吗?| 至正开放麦

祁龙杰 上海二中院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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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祁龙杰



原上海二中院法官助理

现任静安法院行政执裁庭审判员

曾获评上海二中院十佳共产党员,执笔上海高院报批课题、上海高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等。


大家外出旅游时,住宿是一个避不开的话题。经过多年的发展,民宿成为了很多游客的心头好,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特点,使其成为一种性价比很高的选择。然而,与宾馆、酒店这些传统住宿方式相比,民宿的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面以一起案件为例展开分析。


小王是一名自由从业者,前几年他看好旅游市场的发展,将同小区的几套房屋租过来,统一装修后以某民宿的名义对外营业,并在几个网络平台上都做了广告。开张不久,属地派出所民警就找上了门,告诉小王他开设民宿的行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经过一番调查后对小王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小王觉得自己开的明明是民宿,并不是旅馆,为什么要以非法经营旅馆业对他进行处罚呢,对这一点他很是想不通。


什么是民宿?


要解答小王的困惑,我们首先得明确到底什么是民宿,相比于传统旅馆业,民宿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通常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的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为外出郊游或远行的旅客提供个性化住宿的场所,常见的如民宅、农庄、农舍等,主要都分布在乡村地区。对于这些乡村民宿,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在政策上都持鼓励态度,如2018年上海市政府就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从立法层面支持乡村民宿行业的发展。


在城市里开民宿是否可行?


既然乡村可以利用特色景观资源发展民宿,那城市是否也可以呢?比如北京的胡同、上海的弄堂,是否也都能开办民宿呢?很遗憾,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在立法上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城市民宿和旅馆业的经营模式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和可替代性,比如都位于城市区域,都以日计费提供住宿功能。旅馆业作为管理体系十分成熟的传统行业,有一系列的准入门槛和监管制度,而这些城市民宿都不具备,贸然放开会带来治安、消防、卫生等诸多潜在的问题。


即便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但随着共享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市民宿仍然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大网络平台上,且相当一部分就位于居民区内,这给行政机关的监管带来了不小的挑战,特别是向旅馆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类)》的公安机关,面临着和顺风车发展初期交通管理部门一样的难题——既不能完全放开,也不能一律禁止,只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努力把握监管力度的平衡。


因此,在城市里能否开办民宿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前面的案例中,小王对其民宿的经营业态,与传统旅馆业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如长期稳定地面向不特定的人群经营、定期安排清洁人员打扫房间等,符合了旅馆业的部分基本特征,这才使得公安机关将其经营民宿的行为认定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从而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开/住民宿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对于民宿经营者来说,经营民宿首先应当了解当地是否就民宿制定过相关法规或规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对于暂无专门规定的地区,则需要事先联系所在地公安机关,明确开办民宿需要具备的条件。如有可能,最好能够获得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类)》。无法获颁许可证或条件不具备的,也应当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并在工商、税务、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同时做好住宿人员身份信息登记、注意维护相邻权益,积极配合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管理,尽最大努力避免经营风险。


对于游客来说,选择住宿场所时,如果目的地是旅馆业覆盖率较低的乡村地区,应当首先选择乡村民宿证照完善的民宿店家。如果目的地是旅馆业覆盖率较高的城市地区,则应当尽量选择监管措施相对完善的传统住宿场所;如若选择城市民宿,则应当事先确认民宿经营者是否在当地公安机关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过备案,对住宿人员的身份登记信息是否完善、消防及卫生等条件是否完备等,尽量避免潜在的住宿风险,保障出行住宿的安全放心。


责任编辑 | 郎振宇

视频 | 李远菲 夏佳超 贝子君

版面编辑 | 周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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