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云:应警惕乡村振兴成为乡建运动和竞赛
新京报讯(记者 周怀宗)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完成,乡村振兴接续而来。我国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提出了2022年近景目标及2035年远景目标,这些目标如何实现?未来的乡村振兴中,又有哪些难题仍待攻克?近日,新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小云,李小云认为,“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性的战略,是全面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不能单纯简单地将乡村振兴理解为村庄建设,更不能搞成一个运动式的业绩竞赛”。
乡村振兴从未如此迫切
新京报:我国在2017年就已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但在今年,不论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还是“十四五规划”,都将乡村振兴作为工作重点提出,在今天,形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李小云:过去几十年国家现代化过程中,中国的农村、农业和农民,一直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贡献者。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出现了过分依靠城市化推动国家工业化的发展趋势,从而导致了不同维度、不同程度的乡村的衰落。乡村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功能不断削弱,成为影响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从具体的表现看,许多方面都体现出这一点,农民收入低,城市却不可能很快吸纳更多的乡村人口就业;乡村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差,无法留住乡村的人口;乡村产业结构单一,农业产业效益比较低,留不住青年人就业;乡村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恶化,无法形成宜居的生活环境,也无法吸纳城市人口到乡村居住;大量的乡村人口在城市居住,加重了城市公共服务的负担等。这些问题都使得乡村振兴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新京报:我国的城市化仍在推进,也有专家提出,未来还有2亿人进城,城市化和乡村振兴的关系是怎样的?
李小云:乡村振兴战略并非是否定新型城市化,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还处在上升期,发展空间很大。乡村振兴仍然需要城市化和工业化来拉动,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含义在于,要科学地处理现代化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城乡关系。现在,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达到了一定水平,有能力反哺农村、农业和农民,但这并不意味着把所有的资源都投在乡村。因此,乡村振兴实际上是全面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
乡村振兴不能简单理解为村庄建设
新京报:从2017年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到2018年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再到今天,乡村振兴战略其实已经推行了一段时间,今天再看乡村振兴战略,理解和之前有何不同?
李小云:实际上,中央从本世纪初开始就已经逐步提出了从根本上改变三农工作局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费,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各地也确实积极地相应开展探索乡村振兴的模式,这些探索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提供了先行的经验。但是,有一点非常值得重视,那就是不能把乡村振兴战略简单地理解为建设村庄。
新京报:为何不能将两者等同?
李小云:首先,城乡协调发展将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长期过程。乡村振兴是一个战略问题,涉及到资源在城乡之间的有机流动,这不是通过建设几个乡村就能解决的。其次,乡村的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以及乡村产业的发展,都不是微观上的乡村建设可以解决的。这涉及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因为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个资金不可能从乡村获得,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的支撑。同时,乡村建设所需要的巨量资金,也不可能在几年内得到满足,而是需要长期的投入。此外,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同样涉及到巨大的资金,这也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解决。所以,乡村振兴首先是一个长期性的战略,不大可能通过在微观上建设村庄来解决,这也是不能把乡村振兴简单地理解为建设乡村的主要原因。
新京报:这是否意味着,乡村振兴更重要的是整体政策的配套,而不是在乡村进行建设?
李小云:也不能这么理解。一方面,乡村振兴是国家全面实现现代化的一个总体战略,所以在落实的时候,不能将这一战略简单地看作是在乡村进行建设,因为这一战略的落实会涉及到很多宏观政策的配套。但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又需要通过具体的实践加以落实,乡村建设当然也是乡村振兴的抓手和体现,国家的乡村振兴的战略和政策,都需要在乡村建设过程中不断地呈现出来。中央对乡村振兴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这一目标实际上也为乡村建设提供了具体的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就是在乡村建设中所要体现的内容和目标。
乡村振兴需警惕六大风险
新京报:过去许多年中,你一直在从事脱贫、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在你看来,当前乡村振兴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李小云:按照我过去几年在农村地区的实践经验,我感觉到,在未来的乡村振兴中,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二十字要求,确实存在诸多挑战。
新京报: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小云:第一,资金需求量巨大。过去一段时间,在各种乡村发展政策特别是脱贫攻坚政策的推动下,乡村地区与城市之间各方面的差距极大地缩小。但是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来衡量,差距依然巨大,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村内污水处理、环境整治和生态资源修复等方面。
第二,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问题依然突出,虽然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大量的乡村依然无法解决学前儿童的学习。在义务教育阶段,也存在师资质量堪忧的问题,很多乡村小学甚至中学开不出音乐课、体育课、外语课。还有一些地方,乡村医务室形同虚设,而在农民一方,他们收入本身有限,但却经常处于过度性治疗。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即便把一个乡村建设得很好,也不能说是实现了乡村振兴。
第三,乡村人才队伍匮乏,是乡村建设工作中的严重短板。最近这段时间,在进行基层换届工作,在一些地方出现找不到村里负责人的现象。乡村既缺乏致富带头人,也缺乏经营管理人才。而现行的国家人才政策,更多集中在城市如何吸引人才方面,如何帮助乡村吸引人才的政策几乎没有。
第四,乡村年年都在搞规划,很多规划都是建设部门来画图,结果出来的规划,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乡村发展规划。乡村建设规划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未来人口的变动,比如乡村的功能、资源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更重要的是,一个村庄不能搞一个规划,村庄的规划必须要与乡镇发展功能和整个县域的发展功能结合起来。如果这方面工作落后,必将严重地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落实。
第五,在基层,通过乡村建设的路径落实乡村振兴的战略,是乡村振兴工作的一个抓手。问题在于,各地情况不同,却受到统一的政策法规的约束,无法按照各地情况进行创新,这突出表现在农地制度、宅基地制度、林地山地管理等方面。
第六,目前乡村建设的投资主体还是国家,国家通过各种类型的项目来支持乡村建设。这些项目分属不同的部门,都是在各个部门自己设置的程序和框架中进行,相互之间很难协调。同时,大量的资金投入,均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招标,结果,许多项目落入到皮包公司的腰包,一项建设工程一般情况下管理成本高达30%以上,造成了本已稀缺的乡村建设公共资源的流失。所以,涉及到乡村建设的投资资金管理模式急需要改革。事实上,乡村有大量的组织和人力资源可以进行乡村建设,如何更合理地发挥他们的力量,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勿将乡村振兴搞成乡建竞赛
新京报:在你看来,未来乡村振兴中,是否有需要特别注意的误区或风险?
李小云: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要求地方党政一把手抓好农村工作,主要是在全党统一对乡村振兴工作意义的认识。尤其是对于县域经济而言,农业和农村人口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县委书记抓乡村振兴,更具有实际的意义。而且,由于我们特殊体制的原因,会对抓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相应的激励措施。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时,相关部门也会形成一些具体的考核指标,这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形成比成绩的客观环境。不同地方相互比较,也容易产生一定程度的竞争,这样的情况,的确容易造成乡村振兴工作运动化和竞赛化。
新京报:怎样避免运动化和竞赛化的问题呢?
李小云:这需要上级和相关部门,尽可能避免下达过于具体的业绩考核指标,不鼓励打造所谓的样板。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从宏观战略政策与微观落实方面有机结合,逐渐推进。当然,有些时候,确实需要一些示范和样板,尤其是对于一些微观的小型的建设,如村容整治、厕所改造等,也不能完全排除样板的力量。但在总体上,应避免把乡村振兴搞成一场运动型的业绩竞赛。
未来仍需着眼落后地区
新京报:前不久,《求是》杂志发表了署名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文章,你对这个新的部门有何期待,你认为未来的乡村振兴工作,最重要的目标在哪里?
李小云:我注意到了国家乡村振兴局这个名字,还没有看到具体的官方信息。我认为,虽然农村的绝对贫困问题已经消除了,而且原来的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都发生巨大的变化,比如我在云南省勐腊县工作了六年的河边村,这里原是一个深陷极端贫困的村庄,今天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广大的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是历史长期积累而形成的,在今天,这个差距依然很大,所以我认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实际上还是落后地区乡村发展的问题。
新京报:为什么说落后地区乡村仍是重点?
李小云:发达地区的乡村,一方面与城市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另一方面,这些地区本身也具有各方面的优势,并以此来带动当地乡村的振兴。而广大落后地区的农村,虽然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了,但从收入差距、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不同维度来看,它们依然是相对贫困最为严重的地区,所以,这些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难度依然很大。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将乡村工作的重点放在这些地区,对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的战略、缓解东西部发展的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李小云:《中国乡村发现》学术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文科讲席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著有《发展与风险》等。
新京报记者 周怀宗
编辑:张树婧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