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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丨《浙江经济》专访:黄祖辉:未来乡村建设是推进共同富裕的一大抓手

葛燕 浙大卡特三农智库 2022-06-09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应找准哪些关键点、突破点?“保障最底层、提低扩中层、激励较高层”的共富发展导向该如何再细化落实?未来乡村建设在奔向共同富裕的路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围绕这些问题,本刊专访了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咨询委员会委员黄祖辉教授,梳理了高屋建瓴的解答、深刻独到的论述,以飨读者。

















《浙江经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基础和优势、也有空间和潜力,您认为从浙江实际出发,当前应找准哪些关键点、突破点?浙江又有哪些“抓手”?














黄祖辉:为什么说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基础和优势、也有空间和潜力?改革开放以来的浙江变迁及其特征可以给出一定的回答。相对于中国大多数的省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浙江属于发展较快、脱颖而出的省区。以反映居民收入水平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为例,2020年,浙江在全国省区(除了上海和北京)位列第一,其中浙江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各省区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6,这是自1993年以来首次降至2以内的省份。事实上,浙江的资源并不丰裕,“七山一水两分田”,人均耕地面积0.54亩,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36%,并且地下鲜有重要矿产资源。浙江较快发展的秘诀是什么?我觉得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浙江充分利用了地处沿海、靠近上海的区位优势,二是浙江及时抓住了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机遇。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尤其是抓住“改革开放”机遇,使浙江在发展中更好获得了中国“改革、开放、人口”的三大红利效应,促成了浙江这一资源小省向经济大省的快速转变。


更为重要的是,浙江的发展过程充分展现了政府和市场相互匹配下的市场活力,大大激活了浙江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激发了浙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动力,形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浙江现象”。可以说,浙江之所以能成为全国第一个消除贫困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小于2、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名列全国省区前列的省份,最具说服力的是“浙江现象”,而这种现象也构成了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基础和优势、空间和潜力。


浙江在共同富裕发展方面尽管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优势,但在居民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和地区发展差距方面,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与矛盾,需要在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过程中予以重视和解决。


推进共同富裕发展的前提是做大国民财富这块“蛋糕”,关键点是切好“蛋糕”,或者说是处理好共同富裕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关系。公平和效率关系处理得好,两者是兼容和相互促进的,反之,就会带来矛盾和冲突。在不同的情境下,公平和效率的优先顺序并不相同,有两条基本原则需要遵循,一是初次分配应效率优先,但也要重视初次分配的公平性;二是再次分配应公平优先,但也要重视再次分配的效率性。



当前,我国共同富裕发展的突破点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补上全面小康社会短板,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保障与服务的均等化和有效覆盖。主要的抓手:一是抓重点对象,要重点瞄准农村居民、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农民工群体这三部分人。二是抓重点内容,着重解决收入分配、公共保障、居住环境和文化生活的短板问题。就浙江而言,特别要抓住26个加快发展县的共富发展,实现“提低”基础上的“扩中”。


《浙江经济》:您曾指出“新阶段的共同富裕是与经济社会现代化相对应的高水平高质量的共同富裕,使广大低收入群体转变为中等收入群体是关键”。那么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保障最底层、提低扩中层、激励较高层”的共富发展导向该如何再细化落实?














黄祖辉:对于“保障最底层、提低扩中层、激励较高层”的共富发展导向的细化落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收入的保障水平。二是解决好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首先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其次是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社区化的养老服务。三是解决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的增收问题。


这里有两条重要路径:一条路径是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的路径。主要取决于城市化或非农化的发展,尤其是城乡第三产业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最能容纳就业,并且是需求收入弹性较高的领域。从乡村来看,尤其要重视县城和强镇为载体的城乡融合发展,乡村群体和城市群体的有效衔接,乡村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和多功能发展,这应该是产业发展就业增收中乡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加、中产阶层群体比重不断扩大的最重要的路径。



第二条路径是激活乡村资源生态存量,使乡村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转化为国民收入财富和农村居民收入重要来源的路径。要走通这条路径,关键是深化“两山”理念践行和乡村资源生态产权制度与集体经济制度改革。要通过农村“三块地”改革与资源资产“三变”改革的协同,提高生态资源与乡村资产的利用效率、配置效率和转化效率。要通过国家公共保障对农民土地保障的替换,实现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分离,使农民权益能充分变现。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并且使广大农村低收入群体能在资源生态转化过程中获得应有的收益。


《浙江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要补足乡村建设与发展短板,而未来乡村建设就是推进共同富裕的一大抓手。您对未来乡村建设推进共同富裕颇有研究,未来乡村的图景如何?可否介绍下以未来乡村建设推进共同富裕的路径和着力点?














黄祖辉:立足于乡村原有资源的生态特色,嵌入数字化、生态化、集成化等新技术元素,充分体现乡村高质量、高水平“三生融合”功能,宜居、宜业、宜游,共同富裕的美丽乡村、幸福乡村是未来乡村的基本图景。与这一基本图景相适应,未来乡村应该彰显七个基本特征,即现代的产业形态、宜居的生态环境、高效的公共服务、包容的文明乡风、和谐的善治社会、融合的城乡关系、富足的居民生活。未来乡村大体有两种空间类型,一种是单一村庄(行政村)类型的未来乡村;另一种是片区化或乡村群组合类型的未来乡村。



以未来乡村建设推进共同富裕的路径和着力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未来乡村建设要以推进全面乡村振兴为抓手,突出以县城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牵引和城乡融合发展,这是未来乡村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二是未来乡村建设要实现对小农的带动和融入,使小农和低收入群体能与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有效衔接、有机融入,实现持续增收和共富发展。三是未来乡村建设要重视乡村建设的合理布局,既体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公平性、融合性,又体现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空间的效率和有效覆盖。四是未来乡村建设要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文章,努力实现生态优先基础上的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共富发展。五是未来乡村建设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与方式,力争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对广大农民持续增收和共富发展的支撑与协调作用。


《浙江经济》: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缩小城乡差距至关重要,必须处理好城乡关系。您认为,目前城市化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如何?以城市化带动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何在?














黄祖辉:城市化和乡村振兴是两个既各有侧重点又紧密关联的战略,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阶段,这可以从城乡要素流动的轨迹变化得到验证。我国城乡要素的流动已经从过去的乡村土地、劳动力、资本要素向城市流动为主,转向城市人才、技术、资本以及城市居民向乡村流动,城乡要素呈现双向流动的格局。这种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格局形成,既与各级政府“以城带乡”、“以工支农”或者“两进两回”等政策有关,更与城乡产业发展与城乡居民消费需要的变化有关,这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规律和内在逻辑。这表明,在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的情境下,乡村的价值在不断提升。乡村对城市的价值已不仅体现为对城市的初级产品和劳动力的供给,而且还体现为乡村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对城市居民的吸引,乡村已成为城市居民美好生活的向往地。城乡要素流动轨迹的变化不仅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标志,而且还进一步表明,城市化需要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也离不开城市化的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对城市和乡村是互利共赢的发展。



从现阶段看,城乡融合发展要突出城市化对乡村振兴的引领和带动。首先是通过城乡社保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联动改革,妥善解决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问题,实现城镇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同时,通过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和土地制度的配套,进一步加快以县城为重点的县域城镇化进程,推进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和县域层面的城乡融合发展。其次是深化“以城带乡”和“以工支农”。不仅要继续发挥政府政策在促进城市人才、技术、资本进入乡村的杠杆作用,而且要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要素进入乡村、带动乡村振兴的作用。同时,也要处理好进入乡村的工商资本与企业同农民的关系,建立城乡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利益机制。就乡村而言,要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集体经济制度的改革深化,为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富裕发展提供新动能、新业态、新场景,使乡村成为田园生态城镇与未来乡村发展的新空间、城乡居民美好生活向往的所在地。


(本文刊发于《浙江经济》2022年第03期)


编辑/俞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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