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入境人员隔离、健康监测、就医这样做!
一是持续做好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过个人主动申报、社区(村)滚动排查、用工单位报告、公安部门社会随访和信息推送、交通场站排查等渠道,加大对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彻底阻断和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是持续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力全速推进12岁以上适宜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全链条、全环节、全周期管理,做到应接尽接、应快尽快,及早构建沈阳市人群免疫屏障。截至8月15日16时,全市新冠疫苗累计接种超过1268万剂次,接种671万余人。
一、按照省、市指挥部关于入境人员实施严格的“14+7+7”管控要求(即“14+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非沈阳口岸入境且未完成“14+7”集中隔离的来(返)沈人员,请自觉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务必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屯、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隔离管控、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完成“14+7+7”隔离管控的入境人员要继续坚持每天早晚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其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聚集活动。在28天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具体症状详见《新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最新版)要立即向社区或单位报告,由社区申请120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患其他疾病的,市内九区转运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院区治疗,新民、辽中、康平、法库转运至辖区县级人民医院治疗,上述医院均要设立境外返沈人员专用门诊。如出现需紧急就医情况,由120急救车就地就近转运至同时设置发热门诊和急诊科的医院救治。就诊时,社区和个人均要履行“四方责任”,主动向医院告知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
三、沈阳市既往确诊的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含境外诊断)除健康随访在市第六人民医院外,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具体症状详见《新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最新版)要立即向社区或单位报告,由社区申请120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患其他疾病的,市内九区转运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院区治疗,新民、辽中、康平、法库转运至辖区县级人民医院治疗。如出现需紧急就医情况,由120就地就近转运至同时设置发热门诊和急诊科的医院救治。上述人员就诊时,要按照四方责任要求,主动向医院告知其既往确诊及治疗情况。
加强个人防护
积极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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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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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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