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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台21项措施!沈阳公安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沈小布 沈阳发布 2023-06-05

4月11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振兴新突破、护航新发展”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朱朝键作《沈阳市公安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21项措施》新闻发布并进行解读。

1. 强化涉企警情高效处置。

以全面打造“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扁平化指挥调度“三清”机制“2.0升级版”为引领,全力推动涉企警情“快速接警、精准派警、高效处警”,确保依法处置、及时反馈。

2. 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建立健全重大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对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及盗窃、毁坏企业财物等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挂牌督办、专案专班、多警协同、上下联动等方式,快速打击、快侦快破。

3. 严打破坏市场秩序犯罪。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以建立涉黑线索、案件、逃犯动态清零机制为牵引,重点关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坚决铲除“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 严打涉企电信网络诈骗。

进一步加强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强化警企、警银沟通合作,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反诈宣传进企业”活动,强化企业反诈防骗意识,提升企业反诈防骗能力。

5. 提供公职律师法律服务。

建立完善“公职律师进企业送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涉企法律宣传活动;对于企业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严重侵害、急需法律咨询服务的,及时提供帮助,指导企业搜集固定证据,争取诉讼主动;在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受理中心设置“法律咨询公共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

6. 完善企业涉法保障机制。

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及高层次人才,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社会危险性小的,依法优先选择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7. 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对于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等自然人违法,在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其个人财产时,不任意牵连企业法人财产;对于企业违法,在处置企业法人财产时不任意牵连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个人合法财产。

8. 优化重点工程项目审批。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审批”,实行涉企政务服务最优化办理;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上门受理、线上审批、容缺办理、全程带办等“保姆式”服务,全力保障项目按时开工、顺利推进。

9. 优化企业人才户政服务。

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本省户籍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急需办理身份证的,可携带企业用工证明,到企业所在辖区派出所加急办理;企业3名以上员工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可安排专人统一申办。

10. 优化涉企外事管理服务。

对急需出境从事商务活动、事由合法合规的企业人员,以及在沈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人需要延期办理签证的,开通“绿色通道”、快速高效办理。

11. 强化大型活动快审快批。

对企业申请举办文艺演出、商品展销会等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主动提前介入,及时开展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指导企业制定安保方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

12. 强化重点企业安全防范。

开展企业治安防范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指导企业及时消除治安防范隐患;加强对大型重点企业、银行金融网点、商业街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周边巡逻防控,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13. 维护企业周边交通秩序。

进一步强化企业周边交通秩序管控,重点针对占用、堵塞企业运输通道、应急通道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开展滚动巡查、严整严治,保障企业生产运输交通顺畅。

14. 深入开展企业走访活动。

以争创“清风窗口”“万警进万企”“警企营商论坛”“法治营商大讲堂”等活动为载体,向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建立完善走访联系直通、协作联动直达、监督联络直办的“三联三直”工作机制,拓宽服务企业渠道,当好企业的“服务员”“店小二”。

15. 畅通企业诉求办理渠道。

健全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企业诉求高效快速办理;全面开展“涉企诉求清理”专项行动,对企业合法、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办理,及时向企业反馈。

16. 放宽企业车辆年检标准。

企业车辆参加年检后,业务审核归档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实现当日办结;在不影响安全驾驶前提下,货运机动车、挂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车内装饰的,准予年检合格。

17. 上门集中办理交管业务。

根据企业预约需要,组织流动警务车,上门为企业员工集中办理体检、照相、换证、补证等交管业务,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18. 优化涉企治安管理服务。

为民爆企业提供上门服务,指导企业消除爆破现场风险隐患,保障爆破作业安全;对急需办理印章备案手续的企业,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做到当场办结、立等可取。

19.简化金融场所建设审批。

对于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实施新建、改建工程的,主动提供可行性指导建议,做到新建、改建工程申请“一次性提报、一日内审批”,全力保障金融场所安全有序运营。

20. 强化企业网络安全保障。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及时发布网络安全预警信息,指导企业落实等级保护制度;为企业免费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修补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提出网络安全审核申请的,实行告知承诺、全程网办。

21. 优化保安企业管理服务。

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员证,需采集指纹、审查背景的,由全市集中受理改为区县就近受理;保安企业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实行“只跑一次、快速审核、送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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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欣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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