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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沈小布 沈阳发布 2023-11-06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准备报名的考生注意啦
沈阳这份报名公告

要认真阅读哦



沈阳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沈阳市报名工作顺利实施,市招考办特此告知广大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查阅辽宁省招考办和沈阳市各报名点网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注册,严格按国家、省、市和各报考点的相关规定,准确选择报考点,及时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和网上缴费,在规定期限内上传网上资格审查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并完成电子信息采集。 


一、沈阳市受理考生范围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相关规定,沈阳市各报考点受理下列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1.沈阳域内各类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沈阳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3.全国范围内报考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的本科毕业生;


4.长期在沈工作,并在沈缴存养老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截止2023年11月5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缴存记录)。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沈阳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9月24日至25日,沈阳市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
9月26日至27日、10月8日至25日,沈阳市各类别考生均可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每天9:00至22:00可登录研招网进行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按有关规定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报考费缴纳时间为9月24日至27日,10月8日至10月25日,逾期不得补缴。


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网上确认阶段未确认和未通过或者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均予以退费,退费工作一般在下一年1月中旬前完成,所退款项将由研招网按考生缴费渠道原路返还。如遇应退款项未到账等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咨询,也可以拨打010-67410388电话咨询)。


三、网上确认


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我省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具体要求详见《沈阳市2024年研究生考试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经考生填报并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符合报考条件且选择我市报考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省招考办申领报名校验码。省招考办将通过“中国研招网”接收考生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备案审核。请考生于10月10日9:00至10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将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和《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扫描件通过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apply/ggjh/xymsh/index.do)上传备案。省招考办将在2个工作日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不需现场领取校验码。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上网查看校验结果。


对于国内学历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学信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非应届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信息。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须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认证信息。


不能在网上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外学历、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报时应按照非应届生身份填报信息(毕业证书编号等尚未获取的信息可暂填“无”或用“0”代替),暂时忽略学历校验结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此类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选择我市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如盲人试卷、辅助设备或其他),须于11月15日前向所选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五、报考点选择


1.在沈阳市域内各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对应指定的报考点(以网报系统可选为准)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毕业学校设立为考点的应届考生,应选择指定的报考点(以网报系统可选为准)办理网上报名及确认手续。


2.我省域内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报考点,其中教学点设置在我市的,考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区的报考点。


3.工作单位在沈阳且符合沈阳市规定报考条件(截止2023年11月5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缴存记录)的外市户籍考生,既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可选择沈阳市报考点进行报名(以网报系统可选为准)。


4.报考沈阳市招生单位的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沈河区报考点报名考试、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5.全国范围内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报考院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在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6.在沈阳市普通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选择本人就读学校对应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


7.招生考试部门将会同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考生上传的信息进行电子数据比对,对伪造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沈阳市报考点联系方式



辽宁省招考办咨询电话:024-86157004沈阳市招考办咨询电话:024-67851649
附件1:沈阳市2024年研究生考试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附件2:沈阳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校应届生对应报考点一览表

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9月22日





附件1:


沈阳市2024年研究生考试
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一、2024年沈阳市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缴费考生不能通过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须提前查阅辽宁省招考办和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了解网上确认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上传考生照片、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户口或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并进行网上审核。


报考点将在网上集中审核,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


二、经考生填报并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能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三、需要上传的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不可翻拍,不可PS,不可修图美颜,不可用最美证件照等,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考生提供的照片无法清晰、准确辨识,考生须重新提交。
所有在沈阳市报考点参加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须上传下面第1项列明的材料照片,另外要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按要求上传第2、3、4项中的规定材料照片。
1.身份证明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无修、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
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务必真实清楚,符合上述要求,绝不可用修图软件等进行美化修改。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重传直到审核通过。
如果因上传照片与实际不符造成的审核不通过,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学历(学籍)信息证明
(1)2024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持国内学历的往届生(学历认证通过的)须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未通过的往届生(个别老毕业证书及军校毕业证)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已经办理该认证手续,暂时未下来证书的,请上传办理认证流程证明(缴费收据等)。
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自考生须上传成绩证明。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往届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以上学籍、学历信息要求有疑问的请与招生单位联系确认,以招生单位要求为准。
3.户籍或工作证明
(1)前述应届本科生请上传本人学生证(卡)照片(带注册学号)。
(2)沈阳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其他考生请上传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个人页原件图片)照片。户籍章必须清晰可辨。
(3)非沈阳户籍,工作单位在沈阳的考生,需提供截止到确认当天在沈阳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原件照片,原件要求有二维码和社保专用章(二维码要清晰便于核查)。

4.军人证明
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军人身份证件



附件2:
沈阳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校应届生对应报考点一览表
<2101>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10145东北大学(南湖校区)•10177沈阳音乐学院•10178鲁迅美术学院•13610辽宁何氏医学院
<2103>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10149沈阳化工大学•10142沈阳工业大学


<210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10157沈阳农业大学•10153沈阳建筑大学•10163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


<2105>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10166沈阳师范大学•11035沈阳大学


<2107>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10162辽宁中医药大学•10140辽宁大学•10175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144>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招考办:•10145东北大学(浑南校区)•13609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10144沈阳理工大学


<2145>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考办:•10159中国医科大学•1014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11632沈阳工程学院•13957辽宁传媒学院


<2146>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招考办:•10164沈阳医学院


<2147>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招考办:•10176沈阳体育学院•13220沈阳城市学院•13208沈阳城市建设学院•13621沈阳科技学院

<2164>沈阳音乐学院:•10177沈阳音乐学院


<2165>鲁迅美术学院:•10178鲁迅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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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来源:沈阳市招生考试

编辑:逄菲

运维支持:沈阳网

转载请注明:沈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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