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11月以来
气温变化较大
流感进入高发季节
在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
人群密集的场所
流感病毒极易传播
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
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集体单位
做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防控流感病毒的侵袭
学校及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
应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加强校内晨午检和缺课缺勤追查工作。密切观察监测学生在校期间身体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中传染病发病情况,隔离管理传染源,避免在传染期内或排除传染病前继续集中上课。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踪与登记工作,若诊断为流感或其它传染病,应按要求实行停课,在确定无传染性后复课。
2.加强日常开窗通风,保持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并配备必要的清洁消毒措施。
3.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加强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4.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发现疑似流感疫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及辖区疾控中心。对出现疑似或确诊的流感样病例的班级持续进行症状监测、病例管理并加强消毒、通风等工作。若同一集体单位出现10名及以上人员因诊断流感或出现流感相似症状请假,要做好登记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医院机构
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分流发热患者,提供医用口罩,防止普通门诊和发热门诊患者交叉感染,同时优化就诊流程,减少患者就诊时间。
2.制定预案,做好检测,及时报告监测数据和病例卡片,积极组织落实门诊值班值守,做好应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平台期各项准备,方便患者就医用药。
3.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做好院内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日常清洁消毒工作,落实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尽量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4.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使就诊患者及其家属了解传染病防治知识,开展辖区居民健康指导,通过家庭签约医生了解和掌握辖区居民身体情况,传播防控知识,缓解急躁恐慌心理。
注意防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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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来源: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辑:逄菲运维支持: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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