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100条笔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信翎钧笔记 出卷人 2022-04-11

(本笔记依据新闻通稿。

如转载,请后台申请,标明本名片)




A,大事。


4月10日,新华社受权发布——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快建设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全文)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构建新发展格局

基础支撑内在要求





B,框架。


(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立,统一)

二、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三、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四、打造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

五、推进商品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六、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破,规范)

七、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保障





C,细的框架。


(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立足内需畅通循环。

——并举,完善制度。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

——系统协同,稳妥推进。

(三)主要目标

——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

——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四种制度统一)

二、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四)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

(五)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六)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

(七)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三类设施联通)

三、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八)建设现代流通网络

(九)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

(十)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


(五种市场统一)

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十一)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

(十二)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十三)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

(十四)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十五)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


(三方面高水平统一)

五、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十六)健全商品质量体系。

(十七)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

(十八)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规则、执法、能力)

六、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十九)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

(二十)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

(二十一)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规范五种不当行为)

七、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二十二)着力强化反垄断

(二十三)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十四)破除地方保护区域壁垒

(二十五)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

(二十六)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组织实施保障)

八、组织实施保障

(二十七)加强党的领导

(二十八)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二十九)优先推进区域协作

(三十)形成工作合力





D,100条笔记。


1全国统一大市场。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2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构建新发展格局

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3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3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4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5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6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7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8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9推动高质量发展,

10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11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12统筹发展和安全

13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14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

15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16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

17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18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19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20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4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

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5加快清理废除。

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



6促进竞争。

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

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



7动态维护。

增强在开放环境中

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经济安全的能力,

有序扩大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8降低成本。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降低全社会流通成本



9制度型开放。

推动制度型开放,

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

提升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10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



11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12“全国一张清单”。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



13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研究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

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14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

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

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数据标准和企业名称

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

逐步实现经营范围登记的统一表述



15全国通用性资格清单。

制定全国通用性资格清单

统一规范评价程序及管理办法

提升全国互通互认互用效力



16一视同仁。

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

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17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

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

加快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研究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

健全审查机制,

统一审查标准,

规范审查程序,

提高审查效能



18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

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

完善信用信息标准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

形成覆盖

全部信用主体、

所有信用信息类别、

全国所有区域信用信息网络



19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依法依规编制出台

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20信用修复机制。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21社会信用立法。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22商贸流通基础设施。

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

加快数字化建设,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



23国家物流枢纽网络。

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



24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

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

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

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25应急物流体系。

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

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

交通运输设施、物流站点等

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积极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



26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

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

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跨区域一体化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的电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



27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

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

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



28公共信息互通共享。

优化行业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发布渠道,

推动各领域市场公共信息互通共享



29市场主体信息公示。

优化市场主体信息公示,

便利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



30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

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



31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

加快推动商品市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



32综合服务体系。

鼓励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

依法发展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担保、保险

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33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

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34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



35挂钩政策。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新增设用规模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挂钩政策



36动产融资。

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依法发展动产融资



37重要金融基础设施。

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

统一监管标准,

健全准入管理。



38发展供应链金融。

发展供应链金融

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39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

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

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

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



40防止脱实向虚。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



41为资本设置“红绿灯”。

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42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

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

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

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



43数据要素市场。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

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44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

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45交易场所、交割库。

在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基础上,

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

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

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



46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

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47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



48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49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

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50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

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

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



51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

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

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



52质量分级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

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加强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53质量统计监测体系。

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

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

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



54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55整合精简。

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

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整合精简。



56健全标准体系。

强化标准验证、实施、监督,

健全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储能等领域标准体系。



57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推动制定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



58智能设备标识制度。

推动统一智能家居、安防等领域标准,

探索建立智能设备标识制度。



59智能化识别系统标准。

加快制定面部识别、指静脉、虹膜等

智能化识别系统的全国统一标准和安全规范。



60国家计量体系。

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需求,

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

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

不断完善国家计量体系



61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加快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推动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的售后服务,

进一步畅通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

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



62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优化消费纠纷解决流程与反馈机制

探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衔接联动机制。



63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64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

完善服务市场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



65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

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

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

完善纠纷协商处理办法。



66最严厉处罚。

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

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



67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68统一公正监管。

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

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69重要工业产品。

强化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70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建立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

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新模式。



71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强化部门联动,

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统筹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

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

规范执法行为,

减少自由裁量权,

促进公平公正执法,

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探索在有关行业领域依法建立授权委托监管执法方式。



72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

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

积极开展联动执法,

创新联合监管模式,

加强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合作。



73推进智慧监管。

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

加快推进智慧监管,

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产品追溯等方面跨省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



74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

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

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



75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

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

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76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

加强对金融、传媒、科技、民生等领域

涉及初创企业、新业态、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强化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



77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



78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79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

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

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78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

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79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

找准自身功能定位,

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

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

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80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

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

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81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

加强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

建立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

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分工进一步优化。



82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

鼓励各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

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



83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

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

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84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条件。

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以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



85不得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

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86不得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标准。

不得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

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

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



87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

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

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

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



88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89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

制定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则

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



90严禁违法限定条件。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严禁违法限定

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

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91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等。

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

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92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加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

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93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做到全国一盘棋,

统一大市场,

畅通大循环,

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94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

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

对积极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95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

动态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

建立典型案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

着力解决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问题。



96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

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

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

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

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97开展自查清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

不折不扣落实本意见要求,

对本地区本部门是否存在

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



98推动各方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

建立健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跟踪评估,

及时督促检查,推动各方抓好贯彻落实。



99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

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

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00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建议读全文。


点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