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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人人相关


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相关!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

今年4月15日,

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关于国家安全,

你了解多少?

一起来看看吧!








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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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是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2年4月15日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

有哪些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

有哪些权力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国家安全需要我们的共同守护,

我们既是国家安全的共享者,

也要做国家安全的共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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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国防在线客户端、

           国安宣工作室

排版:靳奕佳(商学院、创业学院)

校对:洪钰超(中文学院)

编辑:姚祥燕

终审:张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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