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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普琼提起公诉

西藏日报 2021-06-27

来源:西藏检察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普琼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持有弹药案提起公诉 

日前,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岗巴县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普琼(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由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普琼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普琼利用担任岗巴县财政局局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假合同骗取国家资金,数额巨大;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普琼简历

普琼,男,藏族,1976年9月出生,西藏康马人,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7月至2003年10月,岗巴县财政局科员;

2003年10月至2006年5月,岗巴县财政局副局长;

2006年5月至2012年5月,岗巴县财政局局长;

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岗巴县政府党组成员;

2012年7月至2016年5月,岗巴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6年5月至今,岗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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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央金

编辑:索朗央宗 拉巴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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