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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西藏这些人员钱要涨
来源:西藏商报
11月30日,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我区2021年再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中,定额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调整增加27元。
挂钩调整为每人每月按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满1年二类区调整1元、三类区调整2元、四类区调整3元、区外参保单位调整1元。挂钩调整将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当月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防寒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交通费、职业年金等非基本养老金项目)为基数,乘以0.2%计算每人每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调整则按以上规定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将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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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姝
编辑:丹增朗赛 高月明
实习编辑:久太加 卓玛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