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西藏一市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山南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
(2022年第3号)
尊敬的各位进(返)山南人员、全体市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最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继续严格落实进藏信息报备查验要求
所有进(返)藏人员进(返)藏前,需提前3天通过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完成报备,如实填写行程信息。进(返)藏后,在第一入藏点(机场、火车站、陆路交通检查站)规范落实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查验;如需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间做到不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高中风险区进藏返藏人员管理要求
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原则上暂缓进(返)藏。已经进(返)藏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的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低风险区及其他地区进藏返藏人员管理要求
(一)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或7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藏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入藏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监测期限自离开所在地(区、旗,直辖市的县区)算起。
(二)其他地区人员入藏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藏后区内流动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
四、入境人员管理及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须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提前报备,不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居住地社区或接待单位组织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二)有区内边境县和口岸旅居史人员,离开所在县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至居住地。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要求
(一)对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业期间每天1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
(三)快递、外卖人员,酒店服务人员,装修装卸服务人员,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风险等级地区。
(二)请您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自觉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测温、扫“场所码”,在场所内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三)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请您主动前往所在辖区接种点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八、本通告自2022年7月11日起执行,2022年2号通告及《山南市疫情防控政策补充通告》同时废止。
山南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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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韬
编审:索朗群培 张姝
编辑:丹增朗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