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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此次收费严格按照拉萨市规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院内有长期停放的车辆,请于4月15日前及时移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收费标准:
一、白天(08:30-21:00)车辆进入停车场即停即走(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前3小时每15分钟1元(每小时4元),3小时以后每15分钟1.5元(每小时6元)。二、夜间(21:00-08:30)车辆进入停车场即停即走(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30分钟后每小时1元(含30分钟)。
三、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收费41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时,累计收费。
四、救护车(编制内)、民政部门殡葬车辆及国家规定的特种车辆免费。
停车注意事项
2. 该停车场限速5km/h,限高2.8米(超高车辆请勿进场),禁止鸣笛。
3. 离车时请锁闭车门,关好车窗,请勿将幼童或贵重物品置留车内。
4. 如造成其他车辆或该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车主须照价赔偿。
5. 进场车辆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 停车场车位有限,以先到先停为原则,车位停满后,无法额外提供停车服务,请广大车主理解配合。
7. 如发生紧急情况,为了公共安全利益,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应急措施,车主有义务予以配合。
8. 该停车场仅收取停车位场地占用费,未收取车辆及车上物品的保管费用。车辆及车上物品因不可抗力或车主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等非停车场直接责任造成的损毁、遗失均由车主自行负责,停车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车辆进入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停车场,则视为车主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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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顾万全
编审:赵江丰
编辑:边珍
来源: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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