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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纪委监委机关、医疗保障局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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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投身西藏财政事业,根据《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专业包括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相关专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包括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金融、法学、会计、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专业包括经济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相关专业。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服务西藏、奉献西藏的精神;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原环境;
8.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9.符合引进单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10.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1.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12.符合公务员招录各项规定要求;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9.其他不宜引进情形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高层次人才采取接洽引进和校园招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自主申报和校园招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高层次人才校园招录程序。
1.发布公告。在有关院校发布引进公告。
2.实地宣介。在有关院校宣传介绍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待遇等。
3.资格审查。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名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对接洽谈。组织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在指定的地点开展对接洽谈。
5.体检和考察。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意向人选开展体检和考察。
6.审批和公示。意向人选建议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办理录用。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报批后,与引进人员签订在藏工作协议书,按相关组织人事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二)高层次人才接洽引进程序。
根据《西藏自治区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收集报名资料,按照上述高层次校园招录程序中3至7项办理。
(三)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录程序。
1.发布公告。在有关院校发布引进公告。
2.实地宣介。在有关院校宣传介绍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待遇等。
3.资格审查。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名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开展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50%。邀请公正机构对试卷运送、拆封以及考试全过程进行公正。
5.体检和考察。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意向人选开展体检和考察。
6.审批和公示。意向人选建议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办理录用。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报批后,与引进人员签订在藏工作协议书,按相关组织人事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急需紧缺人才自主申报招录程序。
根据本公告收集报名资料,按照上述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录程序中3至7项办理。
四、纪律与监督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五、报名方式及政策咨询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将求职简历发至XZcaizhengxiaozhao@163.com
联系电话:0891-6284620、6284625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6月12日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吸引更多有志青年服务边疆、扎根西藏、建功立业,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新时代西藏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24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名,专业需求为:法学、会计、审计、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二、引进条件
(一)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远大理想抱负和真挚家国情怀,能够扎根雪域高原,志愿在西藏建功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高原环境;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8.一流大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引进专业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
1.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8.其他不宜引进情形的。
拟引进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截止,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zjwzzb1@163.com。
所需资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生证;
4.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
5.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6.学生所在院系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及遵守纪律情况;
7.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
8.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验证报告(或学生所在院系出具的预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
9.个人信用报告。
(二)资格审查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验证报告、个人信用报告等进行审核,组织填写报名登记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笔试重点测查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面试重点测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和言语表达能力,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引进对象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各职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具有三级甲等及以上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引进对象自理。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五)审批和公示
各考录环节工作完成后,根据考生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按程序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
(六)录用派遣
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并与引进人员签订在藏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存入引进人员档案。
四、纪律与监督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五、政策咨询及报名电话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0891—6364473、6322239。
附件下载: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引进更多人才进藏建藏,根据《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2024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行政编制),专业为应用数学、计算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相关专业。
二、引进条件
(一)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西藏、奉献西藏;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高原环境;
6.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
1.民办或独立院校毕业的;
2.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其他不宜引进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截止,将求职简历发送至xzybjzg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验证报告、个人信用报告等进行审核,组织填写报名登记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笔试重点测查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引进对象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具有三级甲等及以上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引进对象自理。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五)审批和公示
各考录环节工作完成后,根据考生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按程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引进人员签订在藏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存入引进人员档案。
四、纪律与监督
在引才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说明
一经录用,享受五险一金、通讯补助、差旅补助、职工周转房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按规定进行任职定级,享受年休假待遇(籍贯为区外的科级干部假期为50天)。
六、政策咨询及报名电话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0891-6609918、660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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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常川
编审:赵江丰
编辑:丹增朗赛
来源:西藏财政 西藏人社厅 西藏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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