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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交通运输事项可“证照分离”!怎么办?看这里……

江苏交通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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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编制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办事指南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2021年版)》(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列出了22个“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省市县三级“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列出的改革事项包括: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认定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

  • 交通物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 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

  • 港口经营许可和备案

  • 港口(旅客、危险货物)经营许可

  • 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许可

  • 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

《办事指南》对照交通运输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改革全覆盖的要求,将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审批层级和部门、申请渠道、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改革方式和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对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的事项,制作了告知承诺书。

《办事指南》的出台,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省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促进政务服务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入规则落地,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厅审批处)

《办事指南》改革事项具体情况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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