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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全区域、全过程!江苏交通深入打好这项攻坚战!

江苏交通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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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交通运输部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制定省、市两级整治工作方案,从省交通运输厅到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分别成立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形成自上而下的作战体系。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步调一致大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深化船舶和港口污染综合治理、防范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风险,取得了显著的污染防治成效。

“全方位”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日前,省港口集团南京港龙集公司2310米码头岸线24套“一站式全流程智慧岸电设施”全面上线运行,为靠港船舶提供“自助式、零接触、全流程、智慧化”岸电服务。岸电服务时间从原来的40分钟/艘次缩短到10分钟/艘次,等待时间减少87%,全年可节约船舶作业时间6000小时以上。



针对绿色交通发展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关键技术,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了80余项科研,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建设养护技术体系、船用岸电、水上ETC、温拌沥青、节能驾驶等一批绿色交通技术成果得到普遍推广。全面完成绿色交通示范省份建设任务,建成无锡、南京、常州、南通、淮安、镇江等6个绿色交通城市,宁宣高速、沪宁高速和312国道苏州段、镇江段以及237省道扬州段、镇丹高速等6条绿色公路,连云港港、徐州港、江阴港、张家港港、大丰港等5个绿色港口。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绿色港口评价工作,评出59家星级绿色港口企业。圆满完成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共完成普通国省道绿化提升约4916公里,清理高速公路违法设施约949处,两侧绿化提升约1264公里,内河干线航道绿色生态走廊提升约2050公里,修复毁损补植累计929处,新增绿化面积约2328万平方米,建成铁路沿线绿色廊道约702公里,按要求拆除沿江和内河非法码头,清理出约80.5公里岸线并复绿,港口绿化累计完成484万平方米,打造形成了2万公里交通沿线“绿色廊道”。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持续淘汰排放不达标的中重型柴油货车,2018—2021年累计注销7.6万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证件;逐步淘汰环保不达标的老旧运输船舶,共拆解改造本省籍老旧运输船舶13342艘,数量居长江经济带九省两市之首;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为重点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目前全省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营运客车7200辆,占比达21%,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营运公交车4.4万辆,占比达85%。新建LNG动力船舶24艘,更新改造68艘,占全国1/3,建成内河船舶LNG加注站9座。“十三五”期间,全行业累计节能能力为254万吨标煤,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我省扎实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运输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十三五”期间,铁路货物发送量增长35.5%,公路运输量减少超过1900万吨,水路货运周转量占比63.2%,居全国前列。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铁路和水路集疏港比例提升至94.9%,集装箱公铁联运、铁水联运量同比分别增长22.4%和12.6%,铁路运输增量居长三角首位。

“全区域”深化船舶和港口污染综合治理前不久,镇江交通执法部门在苏南运河镇江段创新引入环保示踪剂,严打船舶污水直排行为,查处一艘非法排污船舶。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对该船做出了行政处罚,将该船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今后或随时对其进行复查。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船港污染执法力度, 2021年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累计检查船舶防污染情况28514艘次,其中对污染物接收设施检查3272艘次,实施处罚320起。



我省已全面完成辖区货运船舶防污设施升级改造。本省籍400总吨以上货运船舶,在全部配备防污设施设备的基础上,采用铅封污水设施旁通阀门方式“打补丁、防偷排”,推动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免费安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和监控设备,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全省累计改造1.75万艘,改造数量占全国内河船舶改造总数的约60%。

我省持续强化港口船舶大气污染治理。沿江151家港口企业,沿海、内河509家港口企业全部完成粉尘防治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辖区码头堆场已建设防风抑尘设施1184家,实现封闭储存企业496家。在全国率先完成内河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试点,共完成945艘,辖区已建成港口岸电设施3147套,覆盖码头泊位3763个,2021年全年靠港船舶用电3066万度,同比增长76.6%,接电时长和用电量均在长江流域各省位居第一。



目前,全省共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点3148个、接收设备11930台套,纳入城市公共管网261处,流动服务作业车船712艘。内河辖区20个水上服务区和40个船闸待闸区高标准建成了船舶垃圾和污水接收设施,18艘政府部门投资建设流动接收船正常运行,为过往船舶主动提供公共接收服务。2021年长江江苏段5座洗舱站共开展洗舱作业163艘次,对外接收洗舱水142艘次,接收处置洗舱水10170立方米。

同时,我省持续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2019年沿江117个非法码头全部取缔,并按要求完成了码头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岸坡恢复并复绿。2021年底内河非法码头整治、码头环保设施整改全面完成,共整治了2606个不合规的内河码头。


“全过程”防范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风险

近期,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和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合主编的《交通工程3D打印护岸工程和声屏障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获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批准发布,由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该标准的出台,填补了交通工程领域3D打印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的空白,将其运用到交通工程建设中,具有低碳环保、优化施工流程、美化景观效果、降低施工成本等优势。



我省交通领域建设项目环保管控不断加强。截至2021年底,全省13个市所有在建普通国省道项目共排查包括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钻机、推土机等各类工程机械1236台,淘汰老旧工程机械89台。2021年,我省2次组织在建普通国省道污染防治工作检查,累计检查13市102个在建项目199个标段,污染防治和扬尘治理成效明显。



利用信息监管平台,我省不断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和水路运输船舶运行的动态监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凡是未取得DOC(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的,不得在本省辖区从事经营;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周界的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已被全面禁止进入省内干线航道通航水域航行;本省籍2417艘危化品运输船舶全部安装了身份识别与轨迹传感器(VITS)船载终端系统,结合危化品运输船舶进出港审批和实船检查,基本实现了辖区内危化品运输船舶的动态监管。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双重预防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道路运输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推广应用,目前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已基本实现100%覆盖安装。

为有效防范港口环境安全风险,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常年不间断对沿江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巡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均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2019-2021年,3年期间抽检全省港口储罐350个,对其中34个存在风险的储罐采取了立即停止使用的监管措施,建立了港口危化品常压储罐安全电子数据库。

(苏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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