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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预警!交通管制Ⅱ级响应!

江苏交通 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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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

2023年7月7日9时起

启动我省江淮部分地区

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预计7月7日

淮河以南地区仍有强降雨过程

河湖水位将明显上涨


请各有关市和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受淮河泄洪影响,京杭运河邵伯湖段流速持续加大,汪家窑横流速度已超过1.2m/s,给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为确保过往船舶的安全,根据《扬州市汛期水上交通管制联动方案(试行)》要求,决定对管制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Ⅱ级响应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管制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京杭运河邵伯湖段汪家窑横流流速降至1.2m/s以下。

02管制水域

京杭运河扬州段(六圩口门至22#标)。

03管制要求


对泄洪水域(京杭运河邵伯湖2#至10#标)实施白天单向通航、夜间禁航交通管制。上行船舶通航时间为单日6:00时至19:00时,下行船舶通航时间为双日6:00时至19:00 时。每日19:00至次日6:00禁止所有船舶通过京杭运河邵伯湖段。当月如有31日,下个月1日放行下行船舶,2日放行上行船舶, 以此类推。


04注意事项1、所有船舶进入管制水域应当服从现场交通执法人员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2、所有船舶进入泄洪水域时应当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与运河大堤留足安全距离,通过桥梁时留足富裕高度、保持安全间距,注意泄洪横流对本船的影响,所有舱外人员应当按规定穿着救生衣。


3、禁止船舶在泄洪水域内抢档追越、并列行驶、调头、编组或锚泊。


水上交通汛情降为Ⅲ级后,按照相应的等级实施水上交通管制,不再另行发布航行通告。


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7月7日

(苏北处 扬交 部分内容来源: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江苏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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