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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批不出,老药不合法”,美国被迫开启药物评价

孟八一 同写意 2020-09-09

本文为同写意约稿,为《美国药物临床有效性评价》系列文章之第一篇,经作者授权独家发布。


大约50年前,美国的医药工业经历了一场空前的大洗礼。FDA开启的‘药物有效性评价’(Drug Efficacy Study Implementation,DESI),历时10年,对大约4000个已经上市的药物进行了药效学评价。

 

这是一个极为复杂和充满了博弈的过程。作者无力对此次医药史诗性大事件做全面系统的描述,仅想就所见文献和书籍,提取本人能理解的部分,归纳成文,呈现于此,以期对中国轰轰烈烈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所借鉴。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或更正。 

    

美国药物有效性评价究竟是在一个什么背景下开展的呢?


01/ Kefauver-Harris修正案


1961年发生了全球医药史上令人震惊的‘反应停’事件。欧洲和澳大利亚广泛用于孕妇止吐的非处方药‘撒利多胺’造成了12,000多四肢发育缺陷的婴儿悲剧。而撒利多胺在美国的上市申请,却遭到了FDA凯尔西医生的拒绝。FDA和凯尔西医生使美国躲过一场本该发生的灾难。

 

为了防止类似的灾难发生,美国国会在1962年通过了FD&C修正案,也称之为Kefauver-Harris修正案。该法案大幅度提高了药物申请的标准,在1938年FD&C要求上市药物在事先必须经过FDA的安全审查外,加入了新药申请NDA必须经过有效性审查的要求。

 

在随后的1963年,FDA又颁布了针对药物研究和开发的‘调查性新药申请’IND法规。这部法律是现代医药史上的里程碑,它不仅改变了整个制药工业,甚至改变了人们对药物的认识。后来这部法律成了全球药物监管跟随和模仿的对象。

 

但是,也是由于这部法律,使得药物的研究,制造和销售突然变得异常复杂,在随后的10年中,使美国制药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下表简单列出1962年法律相对于1938年FD&C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主要变化。



02/ 美国制药的困境


从1959年开始,美国著名政治家Kefauver议员就在国会听证中向美国制药工业发难。指责制药商通过专利和价格垄断,造成药价飞涨,把美国制药业描述成一个不负责任,唯利是图的行业。

 

1962年的‘反应停’事件和该事件前后屡屡发生的医药事故和药物质量丑闻,使得公众越来越担心上市药物对公众的伤害。鉴于Kefauver的影响力和听证话题的敏感性,使得Kefauver听证的收视和收听率达到了3000万之众。

 

美国制药工业一方面药面对公众的谴责和怀疑,另一方面又要面对FDA和1962年的严格法律。由于上市标准的改变,使得新药申请一时间变的无比复杂和漫长。

 

做药的不知道该进行哪些实验,该提交哪些文件,某些FDA审查员也说不清‘安全+有效’究竟是什么。拖延,积压,和混乱就是当时美国药企研发和药物审批确切状态,整个美国制药业进入了寒冬。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申请IND。药物审批所花费的时间,漫长而不可预知。。。。

 

图-1,1962年Kefauver -Harris修正案通过后新药审查用时变化:

 资料来源: 《Reputation and Power》 2010

 

图中可见,从1962年开始,新药平均审批时间从12个月增加到了24个月。

 

03/FDA 的困境,‘老药堰塞湖’


除了新药审批变得复杂,批准时间延长,上市新药数量下降之外,摆在FDA面前最富有争议的问题是:FDA究竟该如何处理1938-1962年间已经上市的药物?这部分药物占当时上市药物数量的80%,而且都是按照1938年FD&C批准的,都没有经过‘有效性’审查!美国文献中习惯把1938-1962年上市的药物称为‘Pre-1962 drugs’。

 

按照1962年FD&C修正案,国会把如何处理这些‘老药’的责任推给了FDA,原法案是这样指示的:“FDA负责对1938-1962年上市的药物进行追溯性药效学评价”。(“….the FDA conduct a retrosp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drugs approved for safety –but not for effectiveness—between 1938 and 1962…..”)但是,谁来做?怎么做?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条款说明。‘新法律’如何解决‘老问题’成了烫手的山芋。

 

“新药批不出,老药不合法”就是1960年-1970年美国医药市场真实的写照!

 

很显然,‘老药堰塞湖’的问题不解决,1962年的新法律就不能实施。一段时间内,美国制药协会PMA和美国医学会AMA经常用Pre-1962 drugs给FDA施压,要求FDA尽快就Pre-1962 drugs给出答案。并以此质疑1962年FD&C修正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卡彭特教授在《威望与权力》一书中这样描写当时的情形的:“撒利多胺事件后,美国制药协会PMA和美国医学会AMA成了最大的利益损失者。从1960s-1970s,大多数制药商在从‘撒利多胺事件’中舔口疗伤。

 

由于药物价格和药物质量的问题,在那个时期,制药商的整体形象是比较差的……PMA和AMA结盟向FDA反击……诋毁,找茬,污蔑……想方设法损坏FDA的形象。他们联合‘美国消费者权益’组织,攻击FDA药物申请案积压,审查滞后(Drug Lag)。1963年,PMA和AMA不断发表文章和讲演,要求废除1962年FD&C……”

 

就在制药工业和FDA一头雾水,面对‘老药堰塞湖’一筹莫展的时候,美国政府在1965年提出社保改革。社保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医保改革(Medicare 和 Medicaid),由政府出钱为低收入者购买医疗保险。医保改革要求廉价和有效的药物市场。解决‘老药堰塞湖’迫在眉睫!

 

综上所述,美国1966年的药物有效性评价DESI,实际上是在各种复杂的科学因素,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压力下被迫展开的。



孟八一

军事医学科学院,药物化学硕士,美国纽约市立大学,计算机硕士


2015年,从华邦制药有限公司退休;曾在美国纽约市政府供职,任计算机程序员;出国深造前,于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微信号:13220385722

Bayi.meng@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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