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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丨车辆购置税申报指引

重庆税务
2024-12-05

纳税人通过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购置取得并自用的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应当自购置应税车辆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新电子税局上线后

纳税人如何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呢

不同申报模式操作步骤也有所区别

一起看看吧

↓↓


情形一:代办申报模式

如果您是代办企业,在申请获得代理申报资格后,适用代办申报模式,可以为其他购置人代理申报车辆购置税。

1.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进入功能页面,系统默认进入代理申报模式。

2.选择申报方式。代理申报车辆购置税时,系统提供了“新增”和“批量导入”两种申报方式。

(1)新增

如果您申报的数量较少,可点击【新增】,逐条录入车辆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

(2)批量导入

如果您申报的数量较多,可点击【批量导入】-【下载模板】,在模板中填好相关信息后,导入文件,点击上传。

3.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如需缴纳税款,按照提示进行缴纳即可。

注意:

如果代办纳税人作为车辆购置人,需为自己企业申报车辆购置税,可以直接点击页面右上角【为自己申报】,进入自行申报界面,具体操作与自行申报模式相同。



情形二:自行申报模式

如果您是购置人本人,可以自行申报车辆购置税。如购置人为企业身份时,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系统;如购置人为自然人,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系统。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进入功能页面。


2.进入“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购置车辆应申报信息,您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直接点击【提交申报】。如需缴纳税款,按照提示进行缴纳即可,缴款完成后,可以【下载完税证明】。

如果需要申报开票日期在60天外的车辆,系统无法自动带出,需要自行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等信息进行查询。

相关链接:

1.新电子税局 | 一文带您了解新电子税局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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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税务制作:綦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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