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5年,我们各怀鬼胎”
文/小宇
1
我想把卧室里的窗帘换成红白格子,把客厅的沙发换成红蓝格子,小朱说:“穷折腾,不准换。”
小朱说不准换,于是就不换。我习惯了他粗糙的人生和莫明其妙就要发作的威严。
换句话说,我懒得和这个男人争主权。
在一起五年,我们租的小破房子,从来就没有涨过租金,我们第一次约会去了海边,他从沙滩上捡回来的海星至今还挂在墙上,布满灰尘。
总之,一切都懒得改变,就连做爱都是松松垮垮的。
日子就这么越过越旧了,我想我会在这破旧的日子里,慢慢变成一个沧桑的妇人,而小朱也变成了老朱。
也许那时候的我们,反倒有了一起坐在摇椅上听半导体的兴致,任谁看过去,都是一对慈祥的、彼此深爱着的老人,至于他们一路走过的岁月,有没有过懈怠,疲倦,谁也不会去关心。
我是没有什么文艺细胞的人,这种境界不是我想要追求的。可是有什么办法,这种布满灰尘的日子,就是在慢慢地将我们覆盖。
直到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站在自己的墓碑上唱歌,歌声凄婉悠长,醒来出了一身冷汗。
我决定结束,可是结束不仅仅是结束那么简单。
我和小朱,我们在一起五年了,这是个不短的时间,青春已经被一口口地吃掉。
我是蚕,小朱是桑叶,或者小朱是蚕,我是桑叶,我们互相吞食着对方又被对方吞食。所以,我们彼此欠了对方的,不是说走就走那么容易。
2
我的邮箱里这天收到一封信,吓了我一跳,因为信是张显科写来的。
张显科算得上是我的梦中情人,对他的迷恋占据了我整个高中时代,可惜的是我们没有任何后续发展,而且失去联系很多年。
我对小朱提过张显科,加油添醋赞美了一通后,小朱说:“浅薄。”
小朱喜欢用锵镪有力的攻击来浇灭我的心灵火花。
我不知道张显科从哪里得知了我的邮箱地址,我仔细想了一下,才决定删掉那封信。因为张显科已不再是那个被我迷恋得要死的张显科,我,也不再是那个我。
我只是从这封信,再次看到了自己突出重围的决心。那就是,我还没有老,我还可以重新出发,没有张显科,也会有别人。
我并没有和小朱结婚,我们只是住在一起,不明不白的。
当然,我并不是抱怨小朱不肯向我求婚,我想说的是,幸好没有结婚。
关于结束,我需要一个不得己而为之的理由。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让小朱知道,是我不想要他了。
别骂我虚伪,当你和一个男人共同生活了五年,熟悉了他身上的每一颗痣,了解他身体里的每一处暗疾后,你也会舍不得伤害他的。
你不能刻薄到让全世界都知道他被甩了,男人面子上的光辉,似乎比爱情本身还来得重要。
3
小朱说:“我的医保卡你放哪儿了?”
小朱说:“我的袜子你怎么还没洗,没换的了。”
我一边道着歉一边替小朱找医保卡和袜子,我不是故意忽略这些家务事的,我只是太忙了。
我忙着打麻将。如果日子太过无聊,打打麻将其实是种非常有效率的消遣。
如果有好事者统计一下,就会发现,喜欢打麻将的年轻女人很多,她们大多打扮冶艳,神情嚣张,一双瘦得突出骨头的手在桌上扒拉,然后叫骂每一个敢于胡她牌的臭男人。
我本来是不屑这种女人的,可我新认识的一帮朋友,毫不犹豫地把我变成了这种女人。
于是,生活变成了赢钱还是输钱,赢了欢天喜地,输了就黑着脸进家门。
直到有一天,家里的迷你音响不见了,那是小朱用半个月工资买的,心爱得不得了。再然后,电视机也不见了,接着是小朱收藏了近十年的纪念邮票。
一切都跟电视剧一模一样,我成了一个女赌棍,而小朱,成了雄性河东狮。
如果有DV纪录下这一切,傻子都可以看出这是一出逼上梁山的好戏,我在逼小朱离开。
可惜小朱看不出,因为我仍然很爱他的样子,给他做早饭和晚饭,给他熨衬衣和袜子,晚上主动搂着他睡觉。
这时候和小朱睡觉是有一点心酸的,因为我抚摸着他坚硬的脊背,想着以后再也摸不到了,就分外的伤感。
终于与小朱爆发争吵,是我把他卡上最后一万块钱取走之后。他说那是他留着买梅兰芳小型张的钱,给我说了一万遍不要动不要动,可我还是用了一个晚上就把它输掉了。
那天小朱摔了家里所有的东西,我大吼着说:“我走,你搂着你的邮票睡觉去吧。”
小朱说:“不用,还是我走好了。”
我们就这样像仇人一样结束了。当小朱摔门离去时,并没有起风,我却忽然感觉很冷。
4
我把卧室窗帘换成了红白格子,把沙发换成了红蓝格子,我在这些格子之间跳来跳去,无比的雀跃。
我没有去找张显科,首先,我删掉了他的邮件;其次,张显科在我脑海里,还停留在那个胖胖的高中男孩形象,我的过去和现在,他已经承载不了。
生活其实不一定非得要男人,可是只要你年轻,漂亮,生机勃勃,男人总是会出奇不意地撞上来。
而我正好年轻,漂亮,生机勃勃。
苟大伟是撞上来的第一个男人,其实,也是最后一个。
我和他在超市的收银台前认识,他排在我后面,偷窥到我的会员卡,然后借用了它。
这么会过日子的男人,其实和小朱很类似,是我曾经想要避免的那类男人,可是他长得很干净,职业也很体面,而且热情地帮我拎东西,一直拎到家门口。
我的小破屋子大方地迎接了我的新爱情,屋子里一点小朱的痕迹都没有剩下,换了窗帘换了沙发,连床单都换了,我觉得女人真是无情。
幸好新的快乐立刻覆盖了我的沮丧,新男人陌生却清新的味道让我很振奋,似乎随便伸一伸腿,都可以蹬到彩色的未来。
可是仍然有不对,我和苟大伟在一起时,让我有种种不习惯。
比如,他夹菜时总是要夹起来甩一甩,走路时的姿势总是很嚣张,有点六亲不认的感觉。我想说小朱就不会这样,但话冲到口边被及时打住。
有一天我们去餐厅吃饭,喝得有点醉,便借酒盖脸地彼此说了实话,我说有个男人其实在这屋里住了五年,刚刚被我赶出去。
苟大伟追问我为什么要赶他出去。我说不知道,不爱了吧。
苟大伟马上尖刻地说,你凭什么断定自己不爱了?
苟大伟的态度有点冲,似乎我犯了什么了不得的错误。我一听就知道完了,这必定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苟大伟的故事有个很长很长的开头,和一个冰冷无味的结局,那个他用了很多笔墨来描绘其美好的女人后来恨他恨得要死,至于为什么恨,苟大伟说,因为我对她说我不爱她了。
其实还是爱的,只是等我发现这个真相已经晚了。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我甚至嫌她喝水喝得太大声。
后来的故事苟大伟就语焉不详了,因为他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悲伤里,无暇他顾。
然后我看着他语焉不详的脸,心只管一直沉下去,沉下去。
5
我一直不能明白鲁迅的一句话,我的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可是现在我明白了。左不过是树,就像左不过是男人。
树没有不同,男人也一样。
苟大伟在不久之后不再跟我打电话,也不再约我吃饭,突然间消失了。我打他电话,打了两遍不通,就放弃了。
我也没有什么不好,只是我在清晨仔细观察镜中的自己,发现居然有了很重的黑眼圈。然后我开始心慌。
我觉得有事即将发生,这种强烈的预感搅得我不得清静,总是做一会儿事,就满屋子乱窜。一本书拿在手里,看了三个小时还停在开头那一段。
直到一周后,小朱忽然出现,才解了我的恐慌。他在外面敲门,等我拉开门瞪着他的时候,他说,我把钥匙丢了。
小朱还是那个小朱,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话,我想用“红活圆实”这四个字,这是鲁迅用来形容祥林嫂的,可是放在小朱黑红的脸,厚厚的肩和穿得稀脏的牛仔裤上,非常的合适。
小朱没有变,可我非要说他瘦了,当我说“你瘦了”的时候,鼻骨无端地有些发酸。
然后小朱一下就把我抱住,他说:“我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离开,我真不是男人。”
小朱的自我检讨让我无地自容,然后心忽然就安静了,踏实了,就像倒塌了一堵挡在心里很久的墙。
6
我在三周后偷偷查看小朱的手机,想找那套梅兰芳小型张的资料,偷偷买来做为礼物送给他。我很欣慰自己能这样做,因为很高兴自己总算有点小女人样子了。
可是我在小朱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个邮箱地址,顺着搜索进去,看见了那封张显科发给我的原始邮件。
原来,那封张显科的信是小朱发给我的。
很显然,小朱不过和我一样,感觉到无味和疲累,也和我一样,想放弃却不愿伤害我。
于是,他为我炮制了一个理由,就像我为他炮制了一场家庭灾难一样。我们都想让对方的心先行离开。
我没有上当,是因为他挑选的人不够份量。小朱却上当了,他真的以为我沉溺赌搏,然后自己得以顺理成章地放弃。
我记起了小朱回来那天,把我抱得很紧,不断地说着对不起。我想他大概是考验了我的贞烈,所以越发愧疚吧。
我们彼此还爱着对方,这是我们都没有料到的事,所以小朱才重新回来,所以我一见到他,什么都不想就扑进他怀里。
感情这种东西,原来真的可以植入皮肤和骨骼,不是说一句厌了,就能抹掉的。我们在疲乏的爱情之余,各自酝酿并结束了一次旅行,现在只想赶快回家。
我去超市买了一只鸡,打算花四个小时炖烂它,然后一路都在盘算买三黄鸡还是老母鸡,三黄鸡炖着不香,老母鸡太老,四个小时不知够不够。
我知道无味的生活将持续,可我现在忽然想要追求那种一起老去,然后一起坐在摇椅上听半导体的境界了。
所以,小朱的秘密,以及我的秘密,我将永远死守,永远不要说出来。只要我们一起在安安静静的时光中老去,就好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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