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了吗?一男子居然在加油站内吸烟,拘留三天!
随着大家对健康的注重
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开始实行禁烟
但是你相信抽个烟也能进局子么
日前
一男子在加油站内吸烟
拒不听从加油站员工劝阻
甚至辱骂推搡上前制止的加油站员工
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
以下是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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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滴↓
5月30日上午11时许,一辆车号为粤BRY908的丰田小轿车驶入中国石化深圳石油皇岗高速站加油时,车上一苏姓男子下车时嘴里竟衔着一颗点着火的香烟!
当班加油员见状立即上前制止,但该男子不但不听,反而无视安全叼着烟继续走进加油站营业室。开票员见状也立马制止他马上把烟熄灭,否则马上报警。而这名男子不但无视油站安全管理,还破口大骂和推搡现场制止的女员工,并扬言要报警你就去报。
见到顾客无理取闹,且影响加油站经营安全,于是油站立即报警处理。
接报后的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但此时该男子已经驶离加油站,出警人员随即在记录了事情经过,并交代油站员工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后离站。
皇岗高速加油站当即又将情况向深圳石油安全部门汇报,公司接报后,立即向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汇报上述情况。
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接报后高度重视,认为当时男子的行为性质恶劣,隐患极大!要求当地辖区派出所跟进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严处。
法网恢恢。当地警方根据加油站提供的相关视频监控信息,经过多天排查,最终于6月13日成功锁定该名男子,并及时将其传唤到案。
据了解,面对现场目击证人及现场视频监控等确凿证据,该男子对在油站吸烟的事实供认不讳,加之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其处以治安拘留3天的处罚。
深圳石油分公司也及时对皇岗高速加油站和相关员工进行了嘉奖,对员工们坚持原则,无惧威胁,安全意识高,责任意识强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及肯定,同时也号召公司内部员工向他们学习,有效树立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比无知更可怕的是不懂法
既然已经有人犯了这样的错
那小石头客串一把普法小能手
告诉大家究竟哪些行为在法规中
是不允许的加油站做的
消防法律法规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规定,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温馨提示
一、加油站严禁吸烟。汽油是易燃物品,且有挥发的特性,当空气中的汽油分子达到一定的浓度后,遇到一点火星就有燃烧或燃爆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为保障加油站的安全,加油站内必须避免一切火源的出现,禁止明火、禁止吸烟。
二、加油站严禁接打电话。手机是一种无线电通讯工具,无线电发射机发射出的无线电波(射频电磁辐射),能使接受无线电的天线感生射频电流。当射频电流在金属导体间环流时,遇有锈蚀或接触不良,就会产生射频火花。由于汽油是易挥发性物质,在油气罐及天然气管道泄漏而形成的可燃气危险区,手机产生的射频火花很容易引起爆炸,导致灾害的发生。
三、尽量避免在加油站逗留时间过长。由于加油站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有特殊服务设施,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除非加油或其他服务需要,不建议大家在加油站停留太长时间。
四、不穿钉鞋进入和化纤衣物。不穿钉鞋进入加油作业区,化纤衣物容易起静电,微小的静电也可能导致引燃。
五、熄火加油。没有熄火的车辆,其排气管和电器线路接口,都有出现火星的可能,有发生燃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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