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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男子在加油站随手点了根烟,正好遇到民警……
“同志,香烟灭掉!
加油站内可以抽烟吗?”
近日
奉贤公安分局奉城派出所民警日常巡逻时
恰巧碰到一名男子在加油站抽烟
于是立刻上前制止
经民警了解
男子黄某由于需维修电动车
与修车师傅约在加油站见面
结果超过约定时间
黄某情绪焦躁
一时烟瘾上来,随手就点了根烟
竟未意识到自己是在加油站内
这一幕
刚好被正在巡逻的民警发现
便立即上前阻止
随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告知其在加油站内
不允许抽烟、接打手机等行为
最终
黄某因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吸烟
被处以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并且公然在站内抽烟,完全足以满足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之罪。
△加油站内严禁吸烟,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锤等。
△严禁携带一切危险物品进入加油站,装有火药、爆竹、液化气等危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加油站。
△机动车进站加油时,严禁拨打手机电话等通讯设备。
△严禁在加油站现场穿、脱和拍打化纤服装,以免产生静电。
△雷电天气时严禁加油。
01
加油后别急着马上开走!
02
不要把您的孩子遗忘在车里!
03
下车后记得锁好车的门窗!
04
严禁向塑料和橡胶桶中灌装汽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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