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刊剧透 | 当“儿童友好型城市”下沉至社区
董楠楠,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城市公共空间的景观规划、设计与研究,景观设计、规划与研究中的社会学途径。
儿童友好型城市应是综合性的全龄友好和实现包容性设计的一部分,在操作上更适合从社区治理的层级做起,为儿童提供服务内容,同时营造学校、社区、家庭等儿童成长的时空贯通性基础设施。现阶段,社会对于家庭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因此在围绕“儿童友好”的社区公众参与活动中,儿童与监护人的参与应同时被纳入考虑。城市规划相关的知识与理念,是儿童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其树立公民意识与提升素质,应当在未来以更丰富的形式并结合相关展示馆展开。此外,儿童玩耍场地要兼顾自然与社交性,并从场地保险的角度进行场地安全体系的合规性保障。一方面,解放家长是对儿童最大的友好;另一方面,提升儿童游戏场地的质量与活动深度比追求数量更重要。
Q=城市中国
A=董楠楠
Q
最近国家新出台很多关于城市更新的政策(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等),均提及全龄友好型社区建设及养老托育设施完善为政府投资重点保障领域。结合当下现状,您认为目前在城市更新与社区规划中是否重视“儿童参与”?儿童参与规划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应当如何解决?
A
随着国家与地方经验对包容性设计的摸索,针对社区服务性的研究与实践越来越多。目前对儿童友好型城市及社区的概念还需要理解上的深化。第一,儿童友好型设施是城市为儿童提供服务内容的一部分,设计不仅仅是空间环境、室内与室外设施,更多应是包括政策在内的“产品”的设计。我们要做的是全域化的针对儿童的服务能力的提升。第二,儿童友好并不意味着只是关注儿童的权利。实际上,儿童不是在城市中一个独立的人群,他们和家庭、社区与学校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社区、学校等在儿童的成长中是连绵交织的不同场景需要贯通性的专题的考虑,其在儿童的不同年龄段与每天不同时段的服务能力需以儿童为中心考量。
从国内最近发展的趋势来看,一方面,从国家到地方均已出台一些“儿童友好型城市”或“儿童友好社区”的行动纲领、导则或计划,一定程度上大大推进了城市或社区整体层面为儿童提供服务的进步。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社会各界力量(包括社区、NGO组织、城市微更新过程)在共同参与的过程中,提供了更多儿童接触自然或健康成长的方式,提升针对儿童群体的服务能力。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即当前对于儿童的原生家庭所扮演的角色所给予的关注是不够的。政策应该通过家庭来实现更多儿童空间与被服务的福利,创造父母及家人对儿童的高质量陪伴的条件。
Q
您曾担任杨浦区第二季“小小规划师”(“童乐家园”主题)的特邀导师,带领孩子们规划城市景观。能否分享一下您实践中儿童社区规划师的活动设计、步骤、成效评估、成果运用?您认为上述成体系的“儿童参与”实践能否复用于中国绝大多数社区规划?
A
这些“小小规划师”的活动,包括在设计中我们强调的“儿童参与”,里面包含两类人群,第一类是只有“儿童”参与,第二类是儿童与父母家长的参与。在我们举办的活动中都没有把家长剥离。我们一方面收集儿童对空间的意见和表达,另一方面也提供了足够多的机会让家长表达他们对空间、环境及服务能力的需求,然后将上述二者相结合。比如,从儿童的视角出发,由于他们身高低,停车场的潜在交通隐患对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紧张感。因此,这里体现出一个问题,在我们对机动交通的组织中,对于儿童友好型街道的设计是以什么样的身高与视线为出发点?同理,许多交通标识的设计不一定能让儿童读懂。这些案例说明,我们要主动学习儿童观察与体验城市的视角。此外,从家长的角度来说,许多儿童参与活动要调动家长作为志愿者的参与。因为在中国的背景下,目前小朋友的独立性(行动与行为方式)或许还不是特别高。
事实上,目前我们在片段式地开展儿童参与相关的工作,总体上按照两个方向在努力往中间靠拢。第一种是建成后的使用评估,即对于已建有儿童活动场地的社区,通过调研识别、判断不同设计形式对儿童的服务能力的影响,及儿童使用这些场地的特点。由于儿童成长的年龄结构、家庭结构(如一胎/二胎、分龄/混龄)不同,在这样一种发展动态中,我们关注儿童场地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儿童。第二种是将前述长期调研的使用后评价结论返回到自己的儿童友好项目中。在进行访谈和调研后,我们利用儿童绘画、活动、工作坊等形式,开展包含儿童及家长的公众参与,以工作坊的形式提炼居民的观点与内容,再回到社区中进行讨论,从而在设计中结合与落实这些需求。目前,我们通过循环往复的项目建成后的提升与评估,以及建成的改造过程中的提升,尽力实现符合其生命周期的不断的提升过程。
Q
儿童和家长有没有共同喜欢或不喜欢的一些服务?
A
服务与供给有很大关系,有些孩子获得的服务能力比较高,因此会提出一些服务需求。我们调研的城市或社区中的孩子,他们所希望的有:第一,接触自然;第二,有社交性的玩耍活动,能与其他小朋友、同龄人玩耍。在父母的角度,首要担心的是安全性。
通过一些社区的工作,我们发现孩子喜欢自然不仅仅是喜欢植物,他们可能喜欢沙,也可能喜欢水,我们实际上应该在社区中提供更多让他们能与自然接触的可能性。另外,基于现在的家庭结构特点,我们设计的不仅仅是一个“游乐场”(playground),而是设计“玩耍”(play)本身。这就是“服务”,我们把play当成一个儿童福利来理解。
Q
请问您在设计中如何把控玩耍场地的安全性?是否进行危险等级评估?
A
首先,在家长看护的情况下,对于儿童安全的考虑是由家长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在调研观察中我们发现,老人对儿童安全的顾虑更多,对儿童独立玩耍离开的距离要求更严格。由于体力限制,他们加大了对于儿童活动的限制;而年轻父母对于儿童探索性、冒险性的活动的容忍度更大。因此,对于儿童安全性设防的等级会由于家庭不同的陪同成员而设定不同的等级。
其次,对于所有的儿童环境场地风险应达到的防范等级,一方面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场地游戏场地的设备与场地的安全标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场地全生命周期的保护。我曾写过一片文章《让孩子们更安全地嬉戏——德国户外儿童游戏场安全标准体系》,推荐过德国的户外儿童游戏场安全机制,其中最应该扮演话语权与主动保护儿童场地安全性的角色应该是保险公司。因为在国外是场地被投保了,保险公司要进行维保,进而会以各种机制来保障场地的安全性。在国内,目前已经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模式发源,有些开发商已经在为他们社区中的儿童活动场地投保。
Q
在您的调研中,儿童对自然的向往,更希望在社区接触自然,还是稍远一些的城市公园?
A
第一,取决于自然在儿童的生活中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的,是在社区、社区公园还是更远的郊野公园,是综合公园还是城市绿地。在其中,由于独特的高密度城市发展,生活中所呈现出来的自然实际上更多是人工化的自然,且规模越小多样性越差。儿童对自然的需求,首先是play对自然的需求,他们愿意玩树叶、沙、泥巴,是他们的本能。其次,儿童有学习的需求,自然为其提供了本能的探索,到了高年级他们会愿意看周围的鸟与昆虫。从这些角度来说,在目前的绿地中,能够为儿童提供的自然的能力其实并不高。
第二,自然的价值需要有人在儿童与自然之间实现链接和媒介,比如认识动植物,理解其中的关系、四季变化,这些知识对于儿童实现其心智发展有重要作用,在了解这些知识以后,儿童可以通过自己观察来探索自然。当我们只拥有有限的自然时,就必须要增强利用其来为儿童提高服务的能力。
Q
在一些其他国家,学校或非营利组织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成体系的城市规划教育。针对国内现状,您对儿童的城市规划教育有何建议?它是否有被纳入义务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或者更适合由社区、NGO等第三方机构来主导?
A
第一,把城市作为一个儿童日常接触面非常高的复杂系统,比如科学或者“人文+科学”的教学模块。现在很多学校里都有针对“绿色城市”“未来城市”的科创竞赛,这些内容和城市规划是有区别的,更大程度上是让儿童从自身的生活场景出发提出对城市这一复杂系统的思考,及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第二,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说,并非将这些孩子作为规划师培养,而是提供未来在城市规划事物中参与规划的可能,当他们明白城市规划的要点或出发点,再进行参与之后,就会形成自己的主张。第三,城市规划教育可以结合现场(如规划展示馆)开展,很多国外的规划展示馆都有专门针对儿童进行互动与教学的空间与活动,属于公众参与的一部分,目前我国也有一些新的规划展示馆具备针对城市绿色出行、城市交通、城市低碳、未来城市、智慧城市等理念设计的互动活动,既是对于城市发展理念的普及,让儿童学习了与城市相关的科学与技术,另一方面也使儿童可以和他们的父母共同参与,提供了亲子活动的可能。
讨论城市规划实际上是对儿童进行“公民教育”的话题之一。一方面,从公民教育的角度来看,儿童在城市中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对于我们树立下一代的公民意识与素质非常有关。另一方面,儿童对于城市及其中有意思的话题的理解,或许仍受限于他们的表达方式。我们常常发现很多孩子画出来的城市都是“楼房”,很难表现城市中一只蝴蝶如何飞过街道,也画不出一个雨天的城市。他们表达中可用的“词汇”与“元素”或许已经被某些儿童绘画和艺术教育影响得过于僵化。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上一次在做“小小规划师”的时候,不太希望用绘画来让孩子们表达。我们最后采用了“橡皮泥”,希望跳出他们在早教机构经过的某种语言训练,看到他们真正发自内心的真实感知。在活动中,有些孩子把黄兴公园里的东西全部重新摆了一遍,而有些孩子相对来说更喜欢用照片来感知,孩子们发自内心的感知比他们表达出来的结果更加重要。
Q
您认为中国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目前存在哪些有待完善之处?
A
首先,儿童友好型城市不应该以“儿童友好”作为唯一或重点目标,儿童友好型城市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全龄友好和实现包容性设计的一部分,建立在整体社会的目的之下。只有整个社会的包容性水平提升,才有可能实现儿童友好城市。
第二,儿童友好型城市应该是分类化、分区域、多场景、多样化的实践的总结。每个城市会因为其人口特点、文化传统、建成环境、儿童基础设施的条件不同,呈现出对于儿童友好不同的服务能力,因此,在操作上,应当以社区与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来研究儿童友好的服务与基础设施的匹配,实现儿童的社区生活圈的完善。
第三,在谈儿童友好城市的时候,要为陪伴他们的父母或是这种“陪伴”在城市中留出更多的空间。当城市给予儿童的“陪伴”更多可能性时,城市也会对儿童更友好。
目前来看,深圳、长沙等城市起步早,推动快,而其他没有在这个运动中起步或者发出很大声音的城市,未必见得就对儿童不友好。比如在很多老城厢,本身的步行距离对儿童的服务条件不见得差。我们要区分现有案例中哪些是按照“儿童友好”新实践的经验和案例,哪些是在不同场景中(如在原来的存量城市中)做了一些增量。并非所有理念都是新生事物,而要收集已有的实践案例,这些案例会共同拼出在当代、当下中国的儿童友好的整个实践全图。
本文为部分内容试读,全文见092期《向我们的下一代学习:共建全龄友好的儿童友好型城市》
内容合作联络 cgcuiguo@urbanchina.com.cn
其他对文章的意见和建议,或新奇有趣的话题问题,都欢迎您微信留言或邮件联络我们。
email:00urbanchina@vip.163.com
微博/ 豆瓣:城市中国
App:App Store搜索 城市中国
官网:www.urbanchina.com.cn
长按二维码
下载APP
或点击
阅读原文
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