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党国家党吵成一团的“资本利得税”,到底是什么鬼?
新西兰是少数几个还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的OECD国家之一,至今新西兰的资本利得税仍然“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随着工党在大选中人气急升,资本利得税一下成为热议话题。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张资本利得税的饼工党已经画了整整三十年。更重要的是,在房价已经坐火箭的今天,资本利得税真能如宣传那样hold住房价吗?
资本利得税的前世今生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回顾资本利得税的前世今生。资本利得之所以征税,因为它建立在风险资产之上。对风险资产的收益征税,可以抑制非理性的投资者进入市场。资本要经过购买-持有-出售的周期才能实现利得,因此利润很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侵蚀。正因为这样,世界各国资本利得税的税率往往不高,而且都是在“出售获益”的情况下发生。对“出售亏损”的交易,不但不用纳税而且还可能形成“负扣税”(Negativegearing),资本持有者可以用负扣税来对冲其他资产的增值收益。
资本利得税有一个先天的缺陷:它鼓励持有者继续持有增值资产而不是出售套利,因为只要继续持有就可以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税,这被称为“锁住效应”(Lock-ineffect)。理论上锁住效应和负扣税一起使用,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几乎无限的避税能力:投资者可以同时购入两类资产,一类增值一类亏损;接着他通过持有增值的资产推迟资本利得税,通过出售亏损的资产获得负扣税。由于这样的对冲投资策略可以“完美避税”,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对负扣税的条件和补贴有着严格的规定。但资本雄厚的投资者往往可以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模拟出相近的效果。
澳大利亚的经验教训
澳大利亚可以说是验证资本利得税弊端的生动例子。澳大利亚工党政府在1985年开始实行资本利得税,当时悉尼的房价只有9.2万澳元。2016年当自由党政府开始考虑取消负扣税时,悉尼房价已经飙升至110万澳元。目前悉尼有近200万人拥有房产,其中120万人都在负扣税适用范围内,说资本利得税让澳大利亚房价濒临失控也不为过。
根据澳大利亚的负扣税法,如果投资性住房给房东带来的租金小于房东负担的按揭利息加维护费用之和,那么这部分亏损就可以申请负扣税。很多投资者选择努力扩大亏损以减少纳税,同时继续持有投资性住房,等待房价的进一步飙升。澳洲租房市场出现了极为诡异的一幕: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租金往往是住房投资的最主要获益方式;而在澳大利亚,房产公司可以把没有正纳税收入作为投资性住房的一个卖点来营销!
一方面购入房产等待增值,一方面在等待增值过程中通过负扣税获得政府补贴,两者形成的合力不但没能让投资者变得理性起来,反而对房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讽刺的是,新西兰虽然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但国家党政府2015年10月实行的“明线测试法案”和澳大利亚居然如出一辙!只不过这个资本利得税是放在了个人所得税的名下征收。
新西兰百年多来,为什么没有资本利得税
其实新西兰一百年多来都没有资本利得税是有其原因的。尽管沿用了英国的税收体制,但和其他英联邦国家(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不同,新西兰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已经部分吸纳了资本利得税的功能。1989年在经历五年深度改革后,新西兰的所得税制度已经非常完善,被认为是“所有OECD国家中最不扭曲和双重征税”的设计。尽管受到国际赞誉,但当时的工党政府依然打算推出资本利得税,只是因为1990年大选失利而被国家党政府束之高阁。
2001年重新上台的工党政府任命专家委员会对新西兰的税收体制进行评估,听上去是不是有点熟悉的感觉?当时的McLeod委员会就对资本利得税得出过结论:新西兰不应该实行资本利得税,因为该税种“不一定能让我们的税收体体制更加公平和高效,不一定能减少避税行为,不一定能征收到足够的税从而降低整体税率。相反,该税种更有可能增加我们税收体制的成本和复杂性。对澳大利亚、英国和美国的研究都支持这一结论”。
不可否认工党对国家党“明线法则”的问题看得很透彻,提出了取消负扣税和延长交易间隔的规定。但工党今年如果还要再“安利”一回资本利得税,那真的是把选民当做记忆只有7秒的鱼了。
注:在2015年的明线测试法案下,投资者如果要在两年内出售新购的房产,必须把增值部分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其中对购买住房的海外买家是以“预扣税”的方式征收,税率大概在30%左右。个别情况将得到豁免:自住型房屋、继承的遗产房和离婚分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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