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每个人的新税改方案,请务必了解一下~
随着数字服务的普及, 经合组织(OECD)在最近就涉及数字服务税制改革未来方向的提案开展审核工作,其中一项重要方针是征税规则。经合组织由36 个成员国家组成, 新西兰也赫然在列。作为成员国之一,为了响应OECD的号召新西兰政府也推出以下与数字服务有关的税收方案。
从明年10月1号2020年开始, 电信漫游服务会有以下的更改:
所有出境漫游服务费会征收15%的GST
相反所有入境漫游服务费会停止征收15%的GST
更改的重点是以前漫游服务的GST是根据使用地点来决定是否需要定征收GST。但新方案是根据使用者的居住身份。
SIM卡 - A
李先生住在新西兰要到英国出差,他与新西兰电信公司开通了漫游服务, 在英国使用新西兰手机号码以便与新西兰这边联系。从明年10月1号开始,新西兰电信公司要在漫游费用加上15%GST。请注意目前是没有GST因为目前还是当成出口服务,所以GST是0%。
SIM卡 - B
李先生在英国另外买了英国的SIM卡与英国当地人联系。因这个SIM卡是英国电信公司提供,所以不会涉及新西兰GST。
SIM卡 - C
李先生的女儿从澳洲回新西兰与家人共渡圣诞节。她使用澳洲的SIM卡在新西兰漫游。目前,她的漫游费通过澳洲电信公司是要在新西兰付GST。从明年10月1号开始,澳洲电信公司就不再需要付新西兰GST。
以上GST的改动预估商家会在费用上有调整,及明年下半年在申报GST的时候不要忘了把漫游的GST退回。
另外值得一提是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 Tax, 简称DST)。
DST是一个新的税收,与GST及所得税相似,需要分别上缴给税务机构,这是针对提供某些数字服务的企业 (例如: 提供网上买卖平台服务以及全球收入达到一定的程度)。
英国计划在明年2020年四月份开始生效,税率为2%。目前不是所有国家都同意DST这项新的税收(例如:澳大利亚,爱尔兰,瑞典,等等)。而同意的国家包括法国,印度及西班牙,税率预估为3%。新西兰政府目前也在提案开展审核工作中,具体草议内容是在新西兰所赚取收入的基础上征收3%的税。
如果DST在新西兰实施的话,是否会对所有提供数字服务的商家受到影响呢?目前草议内容如下:集团全球收入达到4.25亿纽元且在新西兰产生的收入在350万纽元或以上才会产生3%的DST。
以上方案还在草议中,我们会密切留意政府的最新动向。如您对此感兴趣的话,就留意我们接下来的报道和分析。
如果商家想咨询更多税务的信息或者在任何税务上有什么疑惑,欢迎商家拨打BLO Chartered Accountants热线:+64 09 363 9606 联系我们寻求帮助。我们BLO可以根据您的情况来制定适合您的方案。
本文来自 卢若桓 注册会计师说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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