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频频偷倒?没想到牵扯出“连环”案……
为深入推进“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结合“美好家园”建设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全面做好住宅小区整体环境提升工作,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平台)重点落实了小区内垃圾乱堆、垃圾分类不到位等问题的治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响应行动方案,为各职能部门、镇街(平台)提供了有力执法支撑。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就查处了“一串”
垃圾分类“连环”案件
城厢街道徐家河社区周边某大厦于2019年出租后,由于二次分包出租、平时疏于管理,致使垃圾分类混乱,偷倒、乱倒垃圾到徐家河社区情况频发。对此,街道一方面要求社区加强管理、保存相关视频证据;一方面求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厢中队,予以执法支撑。接到街道反映后,城厢中队立即对该大厦进行了“蹲点”巡查。
7月20日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社区垃圾房前堆积了大量建筑垃圾,影响了市容环境和居民通行。
经过与社区、物业等多方联系,结合监控视频等证据,执法人员锁定当事人为该大厦内的一家足浴店。
经查,为贪图方便
该店将修缮檐沟过程中产生的
建筑垃圾偷偷丢弃在
徐家河社区的垃圾房前
▲现场丢弃的建筑垃圾
执法人员联系到该店负责人,就未将装修垃圾运至指定消纳场所这一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危害进行了说明,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其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该店负责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时嫌麻烦,就直接把建筑垃圾丢在垃圾房旁边了,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我们一定配合调查,下次不会这样了。”
7月21日晚
执法人员
对徐家河社区垃圾房
再次进行“回头看”排查
发现垃圾房外又出现了
生活垃圾满溢情况
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这一回扔垃圾的是该大厦另一家商户,执法人员对商户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
在后续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大厦多次出现垃圾偷倒问题的源头在于,大厦未提供生活垃圾收集场所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此,执法人员向大厦经营管理公司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对其进行拟立案查处,并联系我区生活垃圾清洁直运公司与其签订其他垃圾有偿收运协议。经查,该公司易腐垃圾已按要求进行规范收运。
✔法律链接
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接下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开展路面巡查,全面摸排垃圾偷倒问题,对各街道辖区内垃圾房周边、道路两侧空地等重点点位加强“回头看”工作。快速通报及时处置,严格整改严肃查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好住宅小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全面助力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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