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重要通告!从事烧烤的必看!
微信广告合作/13903568008、13663561666
近日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
发出通告
就进一步
推进市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提出要求
限期五月底之前完成
《通告》特别提出要求
各餐饮单位从事烧烤的
禁止使用
各类烧烤炭、木炭等燃料
改用电、气等清洁燃料
《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要求,现就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晋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茶楼、餐厅、食堂等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
二、各餐饮单位所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油烟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并有出厂检测报告。
三、各餐饮单位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每个灶眼(产生油烟的灶眼)的处理风量必须大于或等于2000风量,灶眼上方必须有油烟收集罩,投影面积要大于整个灶台面,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1.8-1.9米,罩口风速不应小于0.6m/s,油烟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各餐饮单位要建立清洁保养台账,定期清理维护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确保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正常稳定有效运行。
五、200座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和烧烤类餐饮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和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各餐饮单位从事烧烤的,禁止使用各类烧烤炭、木炭等燃料,改用电、气等清洁燃料。
七、各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整治从2020年4月开始,到2020年5月底结束。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特此通告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
2020年4月7日
关注太行日报微信平台
重磅权威信息
您才不会错过
太行日报头条特选(戳下方标题)
• 警惕!1传10!
• 真的要来了!
来源:晋城环保发布
编辑:赵丽丽 /责编:杨裕峰
版权声明
本微信号中记者采写的新闻,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无线客户端、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上使用须取得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的授权,注明作者及出处,否则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及转载内容的,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单位无关,侵权请联系删除。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证号:14120190021
微信广告合作
13903568008、1366356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