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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重要通告!从事烧烤的必看!

太行日报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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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

发出通告

就进一步

推进市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提出要求

限期五月底之前完成


《通告》特别提出要求

各餐饮单位从事烧烤的

禁止使用

各类烧烤炭、木炭等燃料

改用电、气等清洁燃料

《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要求,现就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晋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茶楼、餐厅、食堂等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


二、各餐饮单位所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油烟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并有出厂检测报告。


三、各餐饮单位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每个灶眼(产生油烟的灶眼)的处理风量必须大于或等于2000风量,灶眼上方必须有油烟收集罩,投影面积要大于整个灶台面,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1.8-1.9米,罩口风速不应小于0.6m/s,油烟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各餐饮单位要建立清洁保养台账,定期清理维护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确保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正常稳定有效运行。


五、200座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和烧烤类餐饮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和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各餐饮单位从事烧烤的,禁止使用各类烧烤炭、木炭等燃料,改用电、气等清洁燃料。


七、各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整治从2020年4月开始,到2020年5月底结束。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特此通告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

2020年4月7日


希望全市餐饮单位自觉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保持正常使用并确保达标排放从而减少油烟直排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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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环保发布

编辑:赵丽丽 /责编: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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