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晋城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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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
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举行新闻发布会
就开展为期两个月的
严厉打击全市重点工程项目领域
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进行发布和解读
按照市委政法委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
全市重点工程项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晋城市公安局已于今日
就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发布通告
全市公安机关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
严厉打击针对重点工程项目的
以下九类违法犯罪行为
1
扰乱秩序、封门堵路、拦截车辆、堵塞交通等阻工、扰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2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采取煽动闹事、聚众滋事等方式阻碍征收拆迁正常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3
组织、策划、实施非正常访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4
侵害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5
盗窃、哄抢、故意损毁、非法收购工程物资、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
6
实施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等软暴力手段阻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7
使用暴力威胁、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市霸、行霸黑恶势力犯罪及背后的保护伞;
8
阻碍、妨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9
其他干扰、阻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凡实施干扰、阻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并自即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打击。
同时,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举报上述九类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人的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凡举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保证举报人及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同时通过日常工作调研
项目单位反映
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问题的情况看
在本次行动中
需要重点打击的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01
阻工扰工
主要是因不合理诉求未能满足,采取封门堵路、阻拦工人、拦截车辆、堵塞交通的非法行为,影响项目正常建设。
02
征地拆迁
因征地和地面附着物补偿引发的漫天要价,采取煽动闹事、暴力抗拆等方法阻拦征拆和项目建设。
03
缠访闹访
在项目前期的征地拆迁、地面附着物补偿、迁坟等工作中,因对补偿标准和额度不认可,采取拉挂横幅或到各级政府部门上访等方式,追求利益最大化,阻碍工程项目进展。
04
强揽工程
在项目推进中,尤其是在土方挖运、建筑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行为,甚至存在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势力参与,社会影响恶劣,导致项目成本增加、程序违规,不能按正常计划推进。
发布会现场
市公安机关
还对重点工程项目领域的
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
进行了通报
近年来,全市公安系统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始终把阻碍重点工程建设、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作为一项主责主业。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工程建设领域的“行霸”“市霸”作为打击重点,先后打掉黑恶势力10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破获刑事案件83起。
其中我市沁水县公安局
打掉的张某军等人
恶势力犯罪集体较为典型
案情如下
该犯罪集团针对市级重点工程下泊水库建设项目有四起犯罪事实,一是2016年,沁水县下泊村村委负责人张某军等人以土地补偿款未到位为由,多次到下泊水库施工现场阻止施工,施工方被迫撤出施工设备并支付20万元的道路维护费、5万元为村里修路费。二是下泊水库施工方原先租住村民房屋作为办公和生活用房,张某军向施工方提出“不能随意与村民私自达成租房协议”的不合理要求,并将其搭建的简易板房以25万元的高价强行卖给施工方。三是下泊水库施工方有自己的工程车可以运出弃渣,但张某军为了垄断水库外运弃渣工程,组织村民驾驶工程车辆围堵施工现场的道路,封堵施工方外运弃渣车辆,迫使施工方以每方7.5元的价格由其外运弃渣,该以每方3.5 元的市场价给车主结算,从中赚取每方4元的差价。四是张某军等人为了垄断下泊水库沙和石子等施工材料的供应,采取围堵、威胁、恐吓手段,迫使外来车辆不敢给水库供应沙和石子,逼迫施工单位签订了供料协议,并在石子材料在中掺杂杂物,犯罪所得达200余万元。2018年11月,主犯张某军被沁水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85000元,其他12名集团成员被判处5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罚。
在整治企业周边秩序、打击阻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面,晋城市公安局重拳出击,近年来先后破获刑事案件17起,刑事拘留28人;查获治安案件35起,治安拘留19人。
其中比较典型的是
城区公安分局2018年办理的
张某梅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案情如下
G342国道改线工程为我市2018年市级重点工程。2018年12月,在国道G342改线施工期间,城区西上庄办事处五门村村民张某梅、宋某义等人为达到其不合理诉求的目的,多次组织村民通过二十四小时分组看守、轮流值班和组织亲属以身体阻拦施工机械等形式阻拦工程施工,致使国道342改线工程七标段工地被迫停工6天,损失费用共约220万元。2019年12月,张某梅、宋某义被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通过两个月的
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行动
将实现全市
“五个明显变化”目标
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 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得到遏制 各类矛盾纠纷明显减少 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 政法机关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明显提速 |
依法严厉打击
全市重点工程项目领域
违法犯罪行为
为重点工程项目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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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伟
编辑:王伟 /责编:常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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