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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宜昌等地:项目开工建设不用等“环评”

宜昌自贸片区试行“告知承诺”

投资项目申办开工许可手续,过去最快需要57个工作日,如今仅需21个工作日。7月11日起,宜昌自贸片区在全省率先推行“告知承诺”改革创新,破解项目开工难、审批慢的问题。

当日,宜昌天济药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朋龙签署“承诺书”后,当场就拿到施工许可证。“这是我申办过最快的一张开工许可证。”张朋龙十分惊喜。

过去,要想拿到开工许可证,需经过规划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一系列审批环节,企业常常在住建、环保、消防等多个部门来回“跑腿”。如今,企业取得用地、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按照政府部门告知的相关要求,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当场就能获得施工许可证。

这是一次重大“放管服”改革创新,再造企业项目报建的审批流程。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汪元程介绍,把多达12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如环评批复、消防检测等)改为“承诺补齐”,开工后补齐各类手续即可,且将过去多部门串联审批流程,改为一窗受理、后台多部门协同并联办理。

“审批提速,并非放松对市场监管。”汪元程介绍,项目开工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服务,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提醒纠正企业违诺行为,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撤销施工许可证。

宜昌自贸片区今年以来实施“6多合一”、环评“负面清单+豁免清单”等一系列放管服改革,“自贸效应”加快显现,挂牌以来新增市场主体3186户、注册资本金86.7亿元,已集聚电子信息类企业20余家、生物医药类企业30余家,正抓紧对接天津医药、北京同仁堂、法国无动力房车、京东创新产业园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

部分建设项目将免环评审批 备案后即可开工

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市人居环境委出台多项提速举措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动实施。晶报记者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了解到,日后市政、民生类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类项目,将免去环评审批环节,完成备案后即可开工。

精简项目环评审批范围  明确环评豁免制度

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显示,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环境影响程度较轻无需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由审批改为实行告知性备案。

该项规定实施后,城市道路、水利、保障性住房、学校、市政公园、公共场馆、综合管廊、码头等市政、民生类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类项目,将免去环评审批环节,完成备案后即可开工。此外,对原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上述文件明确提出可免于开展环评,直接投入建设。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改革举措是深圳市在环保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一次先行先试,对现行环评管理模式做出了一定突破。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管理,对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此次改革在不改变国家名录规定的报告书报告表类项目的环评文件等级及形式的基础上,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需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将环境影响较小的登记表项目由备案改为豁免,可直接投入建设。

近年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在推进环评分类管理改革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接下来,将研究制定《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实施办法》《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环评不再与其他审批事项互为前置

记者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获悉,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后项目环评结果将不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其他审批事项的前置要件,环境影响评价事项可真正实现并联办理,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即可。


据悉,企业可先行开展地质勘探、平整场地、基坑支护、桩基、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准备工作。此举将消除因等待环评结果制约项目建设进度的现象,确保流程顺畅。

此外,发改部门立项文件、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不再作为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必要条件,企业无需提供此类申请材料。

前海自贸区等特定区域组织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及深圳市改革文件的要求,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将在前海自贸区等特定区域组织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对已经实施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内企业项目,符合区域准入条件且不在负面清单内的,无需再单独开展环评。企业在项目开工前,书面承诺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在建设期和投入使用后接受环保部门的事中事后环保监管。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接下来将建立深圳市区域环境影响评估的工作机制,明确区域环境影响评估的实施主体和工作职责,制定区域环境影响评估的实施细则,制定配套的事中事后环保监管办法等。

此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后,多项审批的办理时限也将压缩。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时限缩短为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缩短为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的审查则缩短为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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