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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之乱,根在制度设计

2016-01-07 icespring 环评爱好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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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icespring


昨日爱好者推送的《关于杜绝出租出借环评单位资质、规范环评市场的几点想法》作者指出的那些问题在业内可以说人所共知,提出的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能产生一些效果,但是个人觉得这些乱象并不仅仅出现在环评领域,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借资质是一种普遍现象,包括股市里面的买壳、借壳上市,实际上都是一种资质的租借行为。所以要从源头消灭租借资质的现象可能比较复杂和漫长,绝不是通过设置一些技术性的门槛(负责人到场、亲笔签名等)就能堵住的漏洞。


环评之乱,根在制度设计与实际需要存在不可调和的偏差。


现在的环评从制度上看是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事实上是企业购买“通过评审”这项服务,所以环评单位的立场一定是尽量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不可能是保护环境,如果改为政府购买服务行不行?可能会好一点,但是作用可能也有限,因为政府有发展经济的需求,甚至比企业更强烈,某些项目不该上的政府强行要求通过,这种事大家也听说过。


比较好的方式还是企业购买服务,但是购买的内容不是“通过政府审查”,而是如何“防止污染”,政府再从旁监督企业是否造成了污染,如果没有造成污染,政府根本就不需要检查企业是否有环评,但是一旦造成污染,首先就严查是不是做了环评,结论是什么,提出的污染措施是什么,是不是合理,企业是不是落实了,相当于把现在的评审会开到后面去,如果审下来环评没问题,那么责任全部在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就是,如果环评粗制滥造没有尽到应尽责任,环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重重打板子,相应减轻企业责任。至于造成污染又没有环评的,就更简单,处理企业即可。


总之,一般项目的环评的职能应该明确为“为企业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参考,在投入生产之前对生产后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做出预测,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以及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的关键内容”。


没有了“是否通过”这个制约,环评工程师才可能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企业才能够真正去看看环评写了什么。在这种环境下,依靠关系拿项目、批项目都失去了根基,报告质量如何根本不需要专家的评审,是不是真的了解这个行业,是不是认真研究了这个企业,是不是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企业自己一看就知道,拍胸脯说包通过很容易被验证并成为竞争中的优势,拍胸脯说做的多么好却需要被服务对象自己认可才行。


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出租资质,租了做不好又有什么用?


(原文有删减)


(来源:环评爱好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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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绝出租出借环评单位资质、规范环评市场的几点想法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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