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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布!即日起,在泰安这些行为将被严查,还会罚款!
各位电动车车主请注意!
各位电动车车主请注意!
为深化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管理规范电动车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自即日起将组织开展电动车通行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
以二轮、三轮电动车为重点,集中治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人行横道线不下车推行,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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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以及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28条、第70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曝光!
交警部门每周曝光一批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人员赶紧把头盔戴起来吧提醒没有给电动自行车挂牌的车主
尽快到就近地点进行挂牌
以免耽误出行
交警提醒
有牌上路、佩戴头盔
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请大家赶快检查下自己的“装备”
从车牌到头盔缺一不可!
若还有人明知故犯
当心“处罚套餐”向你招手
来源: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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