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计划自然认为,我们会涉及美学本身的术语。我并不认为美学是专门负责艺术的科学或学科的名称。在我看来,美学是一种关于艺术之物的思想模式,它关心的是将艺术之物展现为思想之物。在更根本的层面上,美学是历史上关于艺术的特殊的思考体制和思想观念,根据美学的观念,艺术之物就是思想之物。众所周知,将“美学”一词用在艺术思考上是最近的事情。一般来说,美学的谱系起源指向了1750年出版的鲍姆加登(Baumgarten)的《美学》(Aesthetica)以及康德的《判断力批判》(Critique de la faculté de juger)。但这些标示性的东西异常模糊。对鲍姆加登来说,“美学”一词事实上并不是关于艺术的理论,相反,它涉及的是感性知识的领域,涉及的是清晰但“模糊”或不明确的知识,它对立于清晰而明确的知识,即逻辑学。在美学发展谱系中,康德的地位也是有问题的。当康德从鲍姆加登借用了“美学”一词,将其用于感性形式的理论中,事实上,康德拒绝赋予这个词意义,我们知道,感性观念是“模糊”的知识。对康德来说,我们不可能将美学看成不明确知识的理论。事实上,《判断力批判》并没有将美学视为一种理论,“审美”仅仅是一个形容词,它决定的是判断的类型,而不是一个对象领域。 只有在浪漫主义和康德之后的唯心主义中,通过谢林、施勒格尔兄弟和黑格尔的作品的发展,美学才正式成为艺术思想,即便经常会有人认为这个词有点用词不当。只有在后来的背景下,我们才看到艺术思想(被艺术作品所激活的思想)被等同于在美学名义下产生的“含混知识”的观念。这种新的有矛盾的观念让艺术成为思想的领域,这种思想出现于自身之外,并等同于非思。鲍姆加登将感性定义为“含混”观念,以及康德反过来将感性定义为不同于这些观点的东西,这两个定义被统一起来。于是,含混知识不再是知识的低阶形式,而是尚未思想之物的思想[1](pensée de ce qui ne pense pas)。换句话说,“美学”并不是“艺术”领域的新名字。它是这个领域的特有构造。它不是一个新标题,在这个标题下所包含的东西,之前包含在一般性的诗学概念之下。这标志着艺术思考的体制的变革。这个新体制为建构一个新的专门的思想观念提供了场地。我在本书中的假设是,弗洛伊德的无意识思想是唯一可以在这种思考艺术的体制,以及内在于艺术的思想观念基础上的思想。或者若你们喜欢的话,尽管弗洛伊德艺术参照的是古典主义,但弗洛伊德的思想是唯一可能建立在从诗学统治转向美学统治革命基础上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