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践行】文明条例我遵行
为积极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近日,河西区在全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文明条例我遵行”河西区“小手拉大手 志愿服务一起走”主题活动。为积极响应活动号召,上海道小学小海帆志愿服务队向全区中小学生发出倡议。
倡议书
同学们,我们上海道小学小海帆志愿服务队为积极响应“文明条例我遵行”的活动号召,向河西区中小学生发出倡议。
一、学习遵行文明条例。河西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家园,建设文明河西需要每一位同学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来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亮色。我们要学习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动参与,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每一点举止言谈的细微之处做起,全力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二、行为规范,举止得体,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在校园里,我们要做文明的学生;在家庭中,我们要做文明的孩子;在社会上,我们要做文明的使者、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小公民。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树立文明意识,争做文明人。
三、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我们要深入学校周围的社区,看到路上和草坪上的纸屑,就弯腰捡一捡;看到健身器材不干净,就用抹布擦一擦。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不乱扔垃圾,不践踏草坪。
四、积极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和家长一起,走出学校、走进社会参加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看到爷爷奶奶走路不方便,就上前搀一搀。
五、做好卫生、安全、环保宣传工作,告诉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要文明举止、团结互助、保护环境、文明祭扫等,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志愿者是一个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称谓,是一群以服务为宗旨,出于自愿,不取报酬地付出时间、智力、体力和财物,以帮助他人造福社会的人。我们作为志愿者,首先要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更要出色地完成志愿服务活动,发扬志愿者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带动家长,带动社会,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文明条例我遵行!志愿服务我参与!文明行为,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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