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不用怕原房主不迁户口了!警方会帮你“强迁”
购买的房屋早就办理了产权变更,
但原房主不肯将户口迁走怎么办?
今后不用怕了!
南京警方会帮你“强迁”
近年来,许多市民通过换购二手房屋改善居住条件,但部分市民也随之发现一些烦恼,如:购买的房屋早就办理了产权变更,但原房主以各种理由不肯将户口迁走,有的甚至玩起了“人间蒸发”。
按照以往的政策规定,市民购买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后,对原登记在该房屋内的户口只能默认接受,只有等待原登记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
以后,要再碰到这种情况
不用默认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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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南京警方按照省公安厅部署,正式启动了迁移程序。公安机关通过书面告知形式通知原房主尽快将户口迁出。对于无法联系到原房主的,3月3日起,市公安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网上公告。
还是找不到原户口登记人员怎么办?
也不用怕!
告知期满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
其户口将被迁移至房屋所在地社区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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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群众,对查找不到原户口登记人员下落的,通过“南京公安”门户网站公告送达。按照新政规定,告知期满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其户口将被迁移至房屋所在地社区户登记。
截至目前,共发布421户的《户口迁移告知书》,涉及876人户口。其中首批117户239人公告期已满,对于其中不在规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人员,公安机关已开始办理将其户口迁入社区户手续。
公安机关提醒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该地址是否登记有户口,在购房合同中增加户口迁出的条款。对于不清楚是否登记有户口的,可到户籍地派出所查询了解。
来源:南京日报、南京区街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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