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影《我不是潘金莲》后讲述一则故事
观影《我不是潘金莲》后讲述一则故事
作者|李耀辉
李雪莲毕竟不是潘金莲,《我不是潘金莲》偏以此为名,与宋代潘金莲毫无关系。作为法律人,我更愿意从法律的角度去观影,一个“无理取闹”的农村妇女,自导自演离婚,结果假戏真做,其前夫的行为是对道德恶劣的挑衅,本与法律无关,李雪莲却选择打官司,法院判了李雪莲败诉,这次法院做的没错(调解是不是另一种结果),万万没想到罪魁祸首还是法院这次对的判决,李雪莲又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前夫眼中的潘金莲,这次她没有按照正常的逻辑进行,踏上了十年上访征途。
在一般人看来,李雪莲小题大做,荒唐至极,人类天生是善忘的动物,曾经的伤痛让我们懂得了遗忘的好处,然而影片中的李雪莲是个例外,居然上访了十年,到底没有解决其心中的困惑。
马市长用官调论证了“小与大”的关系——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观众也很轻易地陷入了官方视角想问题,认为李雪莲的诉求都是小事,没有设身处地思考,影片中上下级官员开始在反思,不断调整工作对策,县长认为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不应阻止,但各级官员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官官相护”。
这个事件始作俑者是李雪莲的前夫,李雪莲前夫一句“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李雪莲被一语中伤,李雪莲状告无门,想到通过利用平日对其还不错的弟弟和屠夫杀掉前夫,并不惜以自己身体做交易完成蓄谋的杀人计划;老同学大头为了私利利用李雪莲,先征服她的身体,李雪莲也“半推半就”从了大头,当得知自己被利用了,孤立无援的李雪莲也给自己打了个问号——自己本是要证实自己不是潘金莲,这回与大头的勾当是否不证自明了?
县长告知李雪莲其前夫的死,这才终结了李雪莲义无反顾的上访……
走出影院,突然想起自己亲办的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与影片的故事有着极其相似的背景,甚至一些故事情节也颇为相似,这里只讲一下故事,不含丝毫悲愤。
2015年11月份某天,我在外地办案,同事李俊青律师打来电话,说有一件申诉案子问我做不做,申诉难难于上青天,这是业内的共识,一开始想着拒绝,但还是好奇听完李律师对基本案情的陈述,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我两年前遇到的一个案件,于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在我决定接受委托后,当事人张英就打来电话,说在网上查找了关于我的资料,说这次找对人了,就拜托给我们两位律师了。
在2003年,张英状告自己丈夫同一女子刘霞同居涉嫌重婚,案件审理中怀疑法院帮助对方当事人毁灭证据,致使刘霞逍遥法外,自己丈夫获得轻判。自2008年开始,张英多次到北京天某门、中某海、最高院等地上访反映问题,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枉法裁判,并为其弟弟伸冤,自己曾被训诫、拘留过,当地政府多次去北京接访,劝说张英回家,给当地政府完成接访任务产生巨大压力,并制造了不少麻烦。
因上访引发的类似案件,政府为了维稳,公安机关决定抓人时,其实结果早已注定。对于张英一家,也就万劫不复了,张英的折腾,激怒了当地政法委书记,背后的公权力通过设局栽赃陷害,将张英一家“一网打尽”。继而公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将张英一家人全部抓获,对其弟弟张福又罪加一等,把两起莫须有的盗车案强扣在张福头上,蒙冤至今。本来张英是为了状告前夫的重婚罪不断上访,后来却演变为公检法制造冤假错案阻截上访,又重新开始苦不堪言而又漫长的申诉上访之路,张英发誓拼了命也要讨回公道,为其弟弟张福平反冤案。
张英状告丈夫重婚案及张英一家妨害公务案,张福盗窃案等互有因果但却彼此相对独立的事态,牵扯到张英一家人、公安、上下两级检察院、法院、地方政府等多重主要参与者和利益主体,由一案变成数案,这个案子基本呈现出了中国法治的复杂生态。
我要讲的故事讲完了。
因文章审核失败,发送失败,特修正还推送。
(姓名张英、张福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