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尹习江被杀案|如果你是凶手,如何选择爬梯逃跑?
自左向右:李耀辉律师 王婧律师 被害人大儿子
2002年3月12日晚上,元氏县被害人尹习江在家被害案,因公安机关侦查技术手段落后致使案件14年未破,时过境迁成了悬案。因案发当晚被害人家电闸被拉断,为了避免入室盗窃被发现,只有凶手才拉闸,而且公安机关提取的指纹是新鲜的,所以指纹比对是破案的关键, 2016年5月24日和6月14日,公安部第五局组织召开了“疑难复杂命案积案攻坚行动现场指纹分析研究会”,制定了四起案件52枚现场指纹的919种特征比对方案。专家组成功认定了甘肃白银系列强奸残害妇女案6枚残缺变形现场指纹。
苍天有眼,2016年真凶因另一案件落入法网,公安部专家组利用部级刑专系统指纹比对平台成功比中了2002年3月12日发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西韩台村的尹习江被杀案,锁定了凶手。凶手到案后,有证据可以排除案发前凶手动过该电闸,凶手妻子证实凶手不懂电,石家庄市局鉴定指纹与凶手指纹比对认定同一,凶手主动交代了当年的因盗窃不成杀人灭口的犯罪事实,封存的旧案重新调查,悬疑已解,真凶到案法律万万不可漫不经心,更不能容忍真凶逍遥法外,结果石家庄中院以缺乏直接证据、死亡时间不确定、办案程序瑕疵为由判决故意杀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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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定证据不足理由之一是现场足迹与被告人供述相矛盾。被告人供述“我就赶紧顺着梯子上到尹习江北屋房顶,上房顶后拿上我的鞋顺着北屋房顶往西厢房穿过了两三户”,但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在被害人家西厢房北头上发现足迹,证供明显不一致。
被告人的口供中没有明确作出否认先上到西厢房再上到北屋房顶,被告人直接供述或侦查人员笔录记录上顺着梯子上到被害人家的北屋房顶也没有错,最终是要上到北屋房顶才能向西跑。
笔者小时候老家就是图片中的房屋格局,上房习惯和亲自到现场爬梯上房的习惯还是一样的,都是爬梯子上到西厢房,再迈到北房上。
笔者走访了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具有一定发言权。本案现场勘查笔录记载被害人家西厢房北头发现足迹,根据一般人爬梯上房习惯,再结合案发当时的紧急情形之下,被告人又作为熟人,有非常大的可能会选择上到比北屋房顶矮一些的西厢房顶,再跨到北屋房顶,这样做又快又方便上到房顶上,现场勘察笔录记载的应当是客观的。
本案一定要考虑到原审被告人到案时间距离案发时间比较久远,再加上杀害被害人后逃跑,顺着梯子往上爬时是非常紧张慌乱的,记忆出现断片是很正常的,到案后供述作案过程,没有供述爬着梯子先上到西厢房,不等于其真的没有到过留下脚印,供述的不完整性并不构成与现场勘查笔录相矛盾,而只有被告人完全否认上过西厢房,才会导致与现场勘查笔录相矛盾。
就这个问题,笔者在线做了一个小调查。
假如你在地面作案后情急之下,选择爬梯子上房顶往西逃跑(见下面配图),你是先上西厢房上,再跨一步上北屋房顶,还是直接顺着梯子爬到北屋房顶上呢?
或者有爬梯上房生活经验的,你会怎么做呢?
以下是节选自笔者的朋友圈的回答:
A.先上西方,从西方到北方顶。这样感觉比直接上北房方便,而且安全不容易摔下来。
B.要看上房前梯子摆放位置,如图的话应该是直接上北房,有可能在西房檐借一脚力
C.上北屋往西房走
D.爬梯子上房顶,下意识的
E.先上北屋
F.直接上到北屋房顶,按照正常思维应该先上西房在上北房
G.直接爬北屋房顶跑
H.不会动梯子的,直接爬上房顶去
I. 熟人会先上西房再上北房
J. 梯子太长上北屋不是太好下,梯子离西屋很近,一小步就可以,况且本身他就想往西跑
K.先西后北
L. 一般人会上西房
M.梯子靠在哪个房檐就爬哪个房顶
N.我感觉是情急下,爬梯向上到西房高度较近时,从梯子上直接上西房顶上西逃走,年轻人肯定会这样做,因为快而可及。老年或腿脚不灵的会选先上北屋顶,再向西,一步一步来,因为只有这样可行。不知合常理否?
O.我会顺着梯子直接上北房房顶
P.北房上吧
Q.这是个习惯问题吧
R.先上西再去北,这样减少在梯子上的时间
S.先上西屋房顶,观察一下周围环境,再跨一步上北屋房顶,进而逃窜。直接上北屋房顶怕邻居发现,所以先观察。而且上西房房顶有许多优势,情急之下优选
T.我会直接顺着梯子爬到北房屋顶
U.我觉得逃跑情况下在梯上先看到西厢房顶就像被淹时发现一颗稻草一样会不会先抓住,也就是先上西厢房,再轻松跨一步上北房,而且先上西厢房顶,跨一步的同时还可以先看周边环境
V.都有可能,我的话会顺着梯子直接上北房顶
W.情急之下都有可能
X.如果梯子铺的比较竖直,直接上北房不好上,会先上西
Y.这个梯子距离西房有段距离,在这个高度一般人不会冒险跨这么大一步,我会选上北房,如果距离近,情急之下可能会选择距离近的西房。
Z.这种经过思考后的很难选,当时选择只是情急之下的一种应激反应,没有逻辑可言,就是一种感觉,如果平时爬梯子可能会基于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