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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陈兴良:我如何给深圳火灾案做辩护(辩护词)
编者按:
2024年11月2日,由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智识·生态·影响——法律服务新质生产力研讨会”在周泰律所隆重举行,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陈兴良教授在会上作了题为“刑事律师业务对刑法理论的促进”的发言,指出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刑事代理,都离不开刑法教义学理论的指导,并以自己于1994年和1995年参与的两起火灾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为例,通过分享亲身经历的方式向听众传授经验。此后,陈兴良教授又将其中的1994年深圳致丽工艺制品厂火灾案的刑事辩护词向刑事法判解公众号慷慨分享。本公众号特此推送该辩护词原件,供读者学习参考。
来源:刑事法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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