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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奇案:方城一人摩托车被盗,过了几天居然又回来了!
近日,方城县四里店乡村民马某的摩托车被盗后又离奇地回来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犯罪嫌疑人耿某盗窃同村马某的摩托车后,因被受害人怀疑心中生畏,便又将摩托车托友人还给受害人,心成想这样就没事了吧?不料最终还是被方城县警方抓获。
2017年4月10日,方城县公安局接警,方城县四里店乡村民马某称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在自己开设的香菇场内被盗。接警后,方城四里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一名身份情况不清的租住户耿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大量的摸排和走访,警方获取到耿某在南阳市市区活动的信息,方城警方立即成立由四里店派出所、情报中心、特警大队组成的抓捕小组,由分管副局长王延超亲自带队,前往南阳对耿某进行抓捕,6月16日,准备外逃的耿某被蹲守已久的方城警方成功抓获。该耿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该耿一直在外务工,于2008年租住在方城县四里店乡余庄村,2017年4月10日晚,耿某酒后窜至受害人马某的香菇场,发现香菇场无人看管,便将马某的三轮车车锁撬开,后将三轮车连夜骑到南阳市飞机场附近藏匿,第二天受害人马某发现被盗,怀疑到是同村身份信息不明的租住户耿某干的,便反复向耿某催要三轮车去处,耿某见事情败露,心中生畏,便于4月15日将三轮车托友人转交给受害人,后想着把三轮车还回去就没事了,便又外出打工,不料于6月16日被方城警方成功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莫生贪念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盗窃摩托车的行为已经达成,属犯罪即遂,犯罪即遂就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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