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发布。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团队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创新成果与实践经验,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优越性的认识,产生了一批具有思想深度的理论成果。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70多年不平凡的历程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定国安邦的压舱石,是创造“中国奇迹”、促成“中国之治”的根本保证。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需要我们守正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的生动场景中,创造更多“中国奇迹”。价值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显著优势的制度制度是建党之基、立国之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逐步确立并完善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具有统领地位的党的领导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制度体系。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是一个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从13个方面总结和概括了这一制度体系的显著优势,内容涵盖了制度体系的本质属性、价值立场、目标追求等各方面:制度本质上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制度立场上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制度绩效上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包容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13个显著优势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共同表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优越性,深刻揭示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充分反映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背后的制度动力,系统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好在哪里”的重大问题,为坚定“四个自信”提供了坚实依据。新时代我们要“固根基、扬优势”,保持和扩大我国国家制度的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必须继续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造坚强的制度保障。现实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这一制度体系中一些体制与机制对新形势新任务还有“不适应”“不管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体制与机制存在的不足,必须坚持辩证地看问题的方法。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体制与机制存在的不足,也说明了我国国家制度体系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点。这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现实依据,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一般规律:人类社会制度始终处于不断发展的实然进程中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制度是“与既定生产力及其决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并努力维护这种关系结构的规则规范”,是动态的、发展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以发展的视野看待制度。以此反观世界两大基本制度,资本主义是腐朽的、垂死的,其制度缺陷显而易见。然而,当代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腐而不朽,垂而不死”,主要原因就是资本主义对生产关系进行了自我调整和发展,对国家制度进行了有限度的改良,从而缓和了社会矛盾。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虽然有过曲折困顿,但在改革创新中也迸发了鲜活生机。中国共产党人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着眼于形势变化、任务变化,以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为指向,革故鼎新、日臻完善,为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全新选择,为丰富发展人类制度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制度的动态发展启示我们:只有洞察“时”与“势”,融通“制”与“治”,深刻把握发展的“变”与“不变”,不断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在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中不断发展自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路径选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然已经“走过千山万水”,形成了十分显著的优势,但“仍需跋山涉水”,朝着更加成熟而持久的方向努力。而要完成这项宏大任务,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推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唯此才能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要站稳改革的中国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其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要遵循改革的正确方法。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制度改革的内在规律,处理好制度创新过程中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胆子要大与步子要稳、改革发展与稳定五对重要关系,确保改革有的放矢;又要注重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指引下,促进各项制度改革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发力,发出“中国之治”最强音。(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委托项目“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文化领导力研究”(19BWTJ27)、泰山学者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TS201712038)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节点,展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深刻回答了“中国之制”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开启了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新阶段。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最重要的就是坚定制度自信,保持战略定力,激发创新活力,增强落实能力,旗帜鲜明、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坚持巩固、完善发展、遵守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中国之制”开辟“中国之治”新篇章。保持战略定力: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乃定国安邦之本。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明确强调:“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在深刻考量、准确把握当时中国制度建设现实状况的基础上,1992年,他在南方谈话中又郑重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自此,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被正式提上党和国家议程,成为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条主线。4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无到有,不断成熟定型,日益彰显出其无与伦比的显著优势。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之所以能获得飞跃式发展,中国人民之所以能够安居乐业,中国社会之所以能够保持长期繁荣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风景这边独好”,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最根本的原因是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了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交等各方面制度。质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被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了的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符合中国国情、反映中国人民意愿、深得中国人民拥护的好制度,具有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无可比拟的强大优越性,我们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特别是面对各种歪曲、诋毁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潮和言论,我们要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坚定制度自信,旗帜鲜明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好、巩固好。激发创新活力:与时俱进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具有与时俱进的宝贵品格,能够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开拓创新、发展完善。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壮阔征程中,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深刻聚焦时代课题,着力破解治理难题,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治理智慧,充分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制度成果,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思想文化基础,拥有源源不断的养料来源,继而使其生命力和优越性在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进程中不断得以彰显。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交汇点上,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异常繁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我国国家治理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不断发展。在此现实境遇下,《决定》提出的很多目标和工作任务,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时俱进,构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能够破解国家治理难题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增强落实能力:坚定不移地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遵守执行。一项制度,若无人遵守和执行,就会如同“稻草人”“纸老虎”一般,不起任何作用且彻底丧失生命力和存在价值。因此,要将“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有效转化为“中国之治”的巨大效能,就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强化对制度的遵守和执行。强化对制度的遵守和执行,确保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决定》从13个方面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科学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放在首位的便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一布局凸显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抉择。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不会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障。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切实防止各自为政、标准不一、宽严失度等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要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引导广大干部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能力,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不仅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且要不断增强其发展性和创新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证。”唯有筑牢中国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在守正创新中坚定制度自信,才能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开启“中国之治”新篇章。(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研究”(19BKS026)、泰山学者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TS201712038)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首次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治理”将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性选择。而建立在制度上层建筑之上的意识形态也会更加突出治理的政治价值,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凝聚社会共识。从制度层面筑牢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将有力保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高扬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牢意识形态导向。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就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认为:“理论只要能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加强理论建设决不能思想僵化、因循守旧,更不能生搬硬套、牵强附会,要坚持用富有时代性、创新性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对时代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深入浅出的阐释,在理论贯彻实践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同时,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关键少数带动普遍大多数、以党员带动群众,完善专门机构和工作机制,发挥“第一工作室”作用,进一步打造“学习进行时”等重点栏目,加强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使之系统化制度化,在全党形成“大学习”、全社会形成“大普及”的局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众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基础工程,是重大的理论创新工程。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要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之中。首先,深化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观点上下功夫,在社会科学各领域的基本范畴上下功夫。同时,要深入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及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深入回答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课题。理论研究的生命力在于对社会观念和价值的有效反映,马克思主义只有持续保持对时代问题的解答,才能用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的成果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其次,推进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搜集、整理和编译。及时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编译和研究的最新成果应用到党政干部的理论学习中,为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提供准确的文本依据。最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组织编写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骨干课程的专业基础教材,推动构建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学校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先,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提升教育内容穿透力。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课堂,从课堂内容上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魅力,凸显其科学性和真理性。课堂教学要秉承改革创新的理念,在教育内容上形成小中大学循序渐进、有序衔接的体系,始终如一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讲清、讲透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真理性的魅力所在,真正做到以德育人、以文化人,让学生在育德中育心、践行中铸魂。其次,打造优质思政课教师队伍,提升教育主体感召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优质思政课教师队伍,要不断发挥教育主导者的魅力,一是政治要强,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清醒;二是情怀要深,心中装着家国、眼里关注实践;三是思维要新,创新课堂、引导理念;四是视野要广,丰富知识内涵、讲课有理有力;五是自律要严,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六是人格要正,修养师德、提升魅力。最后,运用新媒体技术,提升教育方法创新力。学校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就应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综合化、时代化、中国化三大标准,遵循人本化、艺术化、生活化三大原则,广泛借助新媒体技术,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种好“责任田”。进入新时代,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警示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斗争问题上要保持高度的清醒和坚定的立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处置重大事件。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强化各级党委的责任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同时,要旗帜鲜明地批驳谬误,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敢于发声、善于发声。以战斗的姿态、战士的担当,积极投身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对错误思想和言论不回避、敢交锋,揭穿谣言,驳倒谬误,澄清迷雾,让党的主张成为新时代最强音。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开展舆论斗争,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举旗定向、发声定调。总之,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从制度层面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追求,也是国家制度文明与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结合的必然要求。(本文系泰山学者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TS201712038)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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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陈宣宇 排版编辑:陈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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